红山半岛业主向屋宇署提清拆令替代方案被拒 申上诉不果 入禀求覆核
发布时间:18:14 2025-11-04 HKT
大潭白笔山道红山半岛2023年9月发生山泥倾泻事件,其后屋宇署及地政总署调查揭发多个物业涉及违例僭建,并向相关业主发出清拆令。有红山半岛业主上周五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因清拆令可能对其楼宇结构造成负面影响,较早前曾向屋宇署提出替代方案但遭拒绝,于是向建筑物上诉审裁小组提上诉,但在未经聆讯的情况下却拒绝其上诉。申请人指审裁小组程序不当及越权,要求法庭下令推翻的决定,及由另一审裁小组重新依照法庭指示去处理申请人的上诉。
指清拆令范围广泛或影响楼宇结构提替代方案被拒
申请人Anthony John Steains,建议答辩人为建筑物上诉审裁小组;屋宇署署长及申请人的妻子Petrina Anne Steains亦被列为有利害关系人士。
入禀状指,申请人及其妻子自2011年起持有白笔山道红山半岛其中一间独立屋的业权。2023年9月7日至8日,红山半岛发生山泥倾泻事件,其后屋宇署及地政总署展开联合行动,以打击红山半岛违例僭建的情况。屋宇署其后向相关业主发出清拆令,申请人在同月22日收到清拆令,要求他清拆主卧室至花园的伸延部分及完成修复工程;若不依从,屋宇署将对申请人提出检控,最高刑罚为罚款20万及监禁1年。
申请人其后委聘工程顾问公司,并于2024年4月19日去信屋宇署,指出清拆令针对的建筑范围较广泛,施工清拆可能会对楼宇结构有负面影响,并提出封起相关部分及使其不能用作居住用途,作为替代方案;但屋宇署同月底拒绝替代方案,申请人一方曾再次去信重提替代方案,并要求暂时搁置清拆令,以待申请人的邻居、另一同样收到清拆令的屋主向上诉审裁小组提出的上诉申请有结果,但屋宇署拒绝搁置。
称上诉审裁小组无权未经聆讯拒绝处理上诉
申请人于2024年8月就屋宇署拒绝搁置的决定、向上诉审裁小组提出上诉,申请人其后亦委聘律师去信上诉审裁小组,申请额外时间以存档文件,但申请人一方在2024年10月收到上诉审裁小组秘书通知,指小组主席指示相关上诉已终止及毋须处理其延时申请。申请人一方遂再去信,指出小组主席无权单独决定该上诉申请,并要求披露小组主席身份及厘清其早前的决定,但亦遭拒绝及没有提供任何理由,申请人的上诉其后再没有得到任何处理。
申请人一方在2025年4月仍曾去信上诉审裁小组要求厘清其决定的基础,及去信屋宇署要求暂时搁置清拆令,惟屋宇署在同年7月拒绝,而上诉审裁小组在同年9月1日亦回信,指基于申请人没有提出任何上诉,相关清拆令维持有效,又指申请人以屋宇署的回应作为基础去提出上诉,并非一个正确方式。
申请方指,上诉审裁小组无权在未经聆讯的情况下,拒绝处理上诉申请,因此其决定属越权;而上诉审裁小组在处置该上诉申请前,也没有进行任何初级侦讯,属程序不当。申请方指上诉审裁小组在2025年9月1日拒绝处理申请人上诉的决定并不合理,现要求法庭推翻该决定,另要求建筑物上诉审裁小组依照《建筑物条例》或《建筑物(上诉)规例》处理其上诉申请。
案件编号:HCAL2451/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