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会计公司违约无助其向立法会报销工作开支 林素蔚入禀追讨71万元及利息

更新时间:16:31 2025-10-27 HKT
发布时间:16:31 2025-10-27 HKT

早前宣布不参选下届立法会的议员林素蔚在2022年曾委托一间会计公司,协助依据《立法会议员申请发还工作开支的指引》向立法会申请报销款项,惟会计公司未能履行服务,导致林素蔚损失约51万元。林素蔚上周五(24日)入禀区域法院,要求会计公司承担损失及退还约18万委托费,另要求会计公司支付利息及额外产生的费用,林素蔚共追讨约71万元及讼费。

原告为立法会议员林素蔚(Lam So Wai),答辩人为汇诚方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Hexacubic Consulting Limited)。

入禀状指,原告以被告违约为由提起诉讼,根据双方在2022年7月4日签订的委托书,指原告委托被告在2022年7月至2024年2月期间,提供会计及税务服务,包括协助原告依据《立法会议员申请发还工作开支的指引》向立法会申请报销款项。惟被告违反委托书条款,未能履行其协助原告获取立法会的报销款项,包括向立法会秘书处提交发票、收据、凭证及付款记录等。由于被告的疏忽,令原告损失509,213港币,而相关费用再不能从秘书处中获得报销。

原告另指,曾向被告支付约179,000港币的委托费,惟被告未能协助原告报销工作开支,故原告认为被告无权收取任何费用,要求被告全额归还委托费。再者,原告需聘请另一间公司,即信诺中创国际会计师有限公司(Sinno Corporate Advisory Limited),审查由被告制作的所有帐目和报告,以及所有相关的发票、收据、凭证及付款记录等,共产生13,000港币的支出。

原告在今年5月16日透过律师事务所致函被告,要求被告支付合共701,213港币予原告,惟被告没有偿还上述债务。原告在7月再向信诺中创支付15,800港币,被告欠原告的债务总额达到717,013港元。原告入禀区域法院向被告索偿约717,013港币及利息,另外损害赔偿金有待评估,再加本案的讼费。

案件编号:DCCJ 5847/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