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涉童军中⼼营地非礼男同事  事主供称遭捏下体问「得唔得呀」

更新时间:11:59 2025-10-27 HKT
发布时间:11:59 2025-10-27 HKT

32岁男教师涉嫌于童军中⼼营地非礼男同事,他否认一项非礼罪,今(27日)于粉岭裁判法院开审。男事主供称,在营地遭被告捏下体兼问「得唔得呀」,其后被告更在帐篷外称「我今晚会搞你」,事主感到愕然、「好被冒犯」。

男事主X在屏风后作供,他于2024年9月入职涉案中学的中文科老师,而据他所知,被告任教数学,两人均负责童军活动。2025年1⽉25⽇,他们与另外2名老师,一同带约40名学生到大埔洞梓童军中⼼举行两日一夜的露营活动。

X供称,被告驾车先行到达营地,而他和另外的老师则和学生集合一同出发,大约下午2时半到达营地。在搬运物资及扎好帐篷后,学生跟随2名老师到别处,而营地草地上只剩下X和被告。X忆述,当时两人正谈论活动安排,面对面而立,被告站得很近,一开始X未觉奇怪,突然被告以左手捏X的下体,问X「得唔得呀」。X形容当刻感到「好愕然」、「好被冒犯」,认为「得唔得」含性暗示,他第一次遭遇这种事,感到惊恐,未能马上作出回应。

认为触碰并非无心之失

X续指,被告捏下体的动作长约2秒,涉及性器官,他认为并非无心之失的触碰。而在上述事件后,两人继续检查帐篷,当X到自己的单人帐篷内检查时,被告在帐篷的门外「乌低身」,扬言「我今晚会搞你」。X没有回应,他感到呕心及被恐吓。

其后,两人再无工作以外的接触。X表示,他于去年10月左右开始因童军活动而与被告有接触,包括定期的童军集会。惟被告不时会提及X的下体「好大」、「好突」,X虽觉冒犯,但以为被告只是纯粹地提及,以表示友好,故当时未有明确回应。当被告不只一次作出相类言论后,X均回以沉默,并怀疑被告对他有不好的企图。

在1月25日发生触碰事件后,X指自己感到惊恐,不能冷静思考,亦需时间思考求助对象。最终他于2月6日向直属上司汇报事件,认为上司值得信赖,可公平公正地处理。当时上司表示会以学校性骚扰处理机制处理,而在2月16日举行闭门会议后,X在校长建议下报警。

X表示,觉得若校内程序处理合宜,他当时认为无须报警,惟被告没有在会上承认性骚扰行为。X又指,他和被告是纯粹同事关系,在私底下无接触,本次事件他没有告知亲友。

事主否认是无中生有指控他人

盘问时,X确认他在涉案中学为合约岗位,辩方指出X为了获得长约,故只想专注教学工作,不愿负责课外活动,遂无中生有指控他人,以图学校毋须要求他跟进童军活动。X否认,并指带领课外活动是教师职责之一,而校方知悉事件后将他调配到其他学会。

X另提及在本案发生前,于去年12月6日或之前,被告曾以手弹X下体,他当下觉得被冒犯,惟认为属「过份的玩笑」,他认为涉案的捏下体动作,被告是有动机作出。X随后被质问为何不在被告多次出言不逊时上报,X解释当时在哑忍,因他当时刚入职,不想上报至校长等高层。X认同没有对被告直斥其非,亦无向同事反映,但指被弹下体时身体有向后仰。案件明审。
 

男被告刘家骏,报称教师,否认猥亵侵犯罪,指他于2025年1⽉25⽇在新界大埔洞梓路洞梓童军中⼼4号营区猥亵侵犯另⼀⼈,即男⼦X。

案件编号:FLCC1614/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