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嫖客遭「仙人跳」劫逾16万 4男女串谋勒索等3罪成候判

更新时间:18:00 2025-10-10 HKT
发布时间:18:00 2025-10-10 HKT

两年前有犯罪团体利用援交少女,在尖沙咀酒店打劫2嫖客约16万元财物,并拳打脚踢,8名男女涉案被捕,3人认罪,1人潜逃后分拆案件处理。余下4男女早前否认串谋勒索等7罪受审,暂委法官黄士翔今午在区域法院裁定2名女被告分别担任中间人和联络同案女子上房卖淫,另外2男分别借出户口洗黑钱和发讯勒索,遂裁定4人3罪成,其中21岁无业男另外4罪则罪脱。案件押后至本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一系列报告。

参与「仙人跳」骗局敲诈获利罪成

黄官裁决指21岁女被告卢昭瑜担任中间人,联络20岁无业女谢紫晴要求参与「仙人跳」后,谢紫晴便安排同案另一女被告上房卖淫,而且最后不只抢劫事主,而是以恫吓方式作出不当要求,借此勒索事主,可见2人达成协议参与串谋,裁定谢紫晴和卢昭瑜串谋勒索罪成。黄官续指18岁男被告安声栢2022年11月尾至12月期间借出户口给「阿熙」,当时安声栢在获得报酬的情况下借出户口,因此推论安声栢有合理理由相信阿熙会用以洗黑钱,遂裁定安声栢串谋洗黑钱罪成。

虽然黄官根据WhatsApp纪录,肯定事后2022年12月22日发出勒索讯息的电话号码属于21岁无业男殷志超,裁定其勒索罪成,惟殷志超没有被认出,控方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殷志超是唯一使此电话的人,或「仙人跳」当日此电话由殷志超使用,因此无法肯定殷志超当日有份参与非法禁锢、抢劫等,其余4项非法禁锢、抢劫、盗窃、串谋勒索均罪脱。殷志超早前一度潜逃,另承认1项无合理因由而没有依照法庭的指定归押罪。

4被告共被控串谋勒索等7罪

4名被告依次为20岁无业女谢紫晴、21岁无业男殷志超、18岁男安声栢、21岁女卢昭瑜。谢紫晴、卢昭瑜同被控一项串谋勒索罪,指其于或约于2022年12月6日,一同串谋和与其他身份不详的人串谋,为使他们自己或另一人获益,或意图使另一人遭受损失,而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X交出港币8万元。

殷志超被控非法禁锢、抢劫、盗窃、串谋勒索及勒索5罪,指其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4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尖沙咀加瑞生嘉威酒店4楼,连同一名身份不详的人,非法禁锢Y;抢劫Y现金港币2,500元;偷窃属于Y的一项据法权产,即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欠Y的一笔港币2万元的债项。

至于串谋勒索及勒索罪,指殷志超于或约于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4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一同串谋和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串谋,以恫吓方式要求Y交出港币15万元;并于2022年12月22日,以恫吓方式不当地要求Y交出港币1万元。

安声栢则面对一项串谋洗黑钱罪,指其于2022年11月某日至2022年12月某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串谋「阿熙」利用安声栢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的帐户清洗总额港币6.25万元黑钱。

案件编号:DCCC941/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