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死因研讯11月13日裁决

更新时间:17:40 2025-10-10 HKT
发布时间:17:40 2025-10-10 HKT

120多名港灯员工及亲友于2012年的国庆日晚上,登上「南丫四号」出海观赏烟花后遭港九小轮「海泰号」撞穿沉没。死因庭在今年5月6日展开首次死因研讯,先后传召84名证人出庭作供,包括7名专家证人。经历43日审讯后,与讼各方已在上月18日向法庭呈递书面结案陈词。翻查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将案件订于11月13日进行裁决。

本次死因研讯主要关注6个议题,包括负责建造「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是否得知要为船只安装水密门;财利绘图员在计算破舱稳定性数据出错,有否把责任推卸给当时的上司;「海泰号」船头是否有加装钢片;「南丫四号」围板的高度是否与标准不符;海事处多久检查「南丫四号」的水密门;海员是否有超时工作。

遇难者家属与海事处指财利董事罗愕莹「讲大话」

死因庭先后传召84名证人出庭作供,当中专家证人Dr Armstrong等表示,若有在舵机房与油箱房设水密门,必定能延迟「南丫四号」下沉时间以拯救船上人。惟就水密门议题上,多名证人在研讯中的证供与2013年独立调查委员会的证供不符,当中财利董事罗愕莹庭上提出新说法,指与新加坡造船师事务所商讨设计图则时,发现若在两舱之间安装水密门,会与海事处的「船总长度一成」规定相抵触,终决定不装水密门。惟罗愕莹在海难事故发生后3个月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中,没有提及过曾要求外判公司更改设计,在设计初期已决定不装水密门。遇难者家属及海事处在结案陈词时,「南丫四号」在两舱的设计原意是有水密门,财利董事罗愕莹声称错误理解「船总长度一成」规定明显「讲大话」,以隐瞒财利漏装水密门。

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讯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难者一并展开研讯,不设陪审团;有利害关系方为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建造及经营「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香港电灯有限公司;赵少琼的胞弟赵炳全坐家属列席听审。

39名遇难者为区晓霖、邬宝甜、张月媚、许嘉伟、李瑞兰、郭亮莹、苏贵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张颂轩、徐莲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颂彩、易慧、黄丽珍、黎翠玉、徐志伟、陈敏盈、陈荣基、郑燕兰、刘静岚、梁家杰、李咏梅、甄子祈、古文昌、赵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灵、林嘉敏、刘文丽、陈巧銮、郑先鑫、何黄佩兰、徐凯盈。当中包含8名儿童,他们于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岛对海域被淹死。

案件编号:CCDI-1075-1113/2012(MC)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