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谋造假帐逃税1460万元 两工程公司高层判监5至10个月 主干人物兼须全数赔偿政府

更新时间:17:13 2025-10-06 HKT
发布时间:17:13 2025-10-06 HKT

59岁利成工程公司董事及61岁顺发贸易公司东主在2015至2021年间串谋伪造帐目,虚假表示顺发曾售卖及交付建筑材料予利成,以夸大利成的营运成本,使财务报表上作出利润扣减,利成共少缴约1,460万元的税款。二人早前被裁定串谋捏改帐目罪名成立,暂委法官梁嘉琪今于观塘裁判法院(暂代区域法院)向利成董事颁下补偿令约1,460万元、及监禁10个月,顺发东主则被判囚5个月、缓刑2年。

求情指已全数赔偿政府重犯机会低

暂委法官梁嘉琪判刑时指,59岁被告利成工程公司董事姚树稳,在3个财政年度持续向会计师提交虚假帐目,其角色及参与程度属主干人物,终判处他入狱10个月。就另一名61岁被告顺发贸易公司东主姚顺全的判刑,梁官考虑他没有金钱上得益,念他两年前患上胃癌,经治疗后情况稳定,惟仍需定期覆诊,终判处他5个月监禁,缓刑2年。

许绍鼎资深大律师代表59岁被告姚树稳求情指,被告已就补偿令向政府作出全数赔偿,金额远超被告不诚实取得的收益。辩方引述妻子及家人等撰写的求情信指,被告是尽责的丈夫,初来港时生活艰苦,居住在木屋,其后成立公司后,生活才有所改善。被告作为家庭经济支柱,每天承受庞大工作压力,而被告的太太患上癌症,随时恶化,被告望能陪伴太太。另被告日后不会再接新工程,重犯机会较低,望法庭以非监禁形式处理。

另一被告称非为自己生意犯案亦无个人得益

辩方代表61岁被告姚顺全求情指,被告没有刑事定罪纪录,多年来安分守己、勤力工作,为人乐善好施,协助同乡及提供就业机会。被告在本案中没有个人得益,非为自己生意著想而犯案,单纯为协助同乡。被告重犯机会低,公司已结业,身体亦出现问题,面临退休。再加上,本案另一名被告姚树稳已向政府作出补偿,最终没有导致政府有损失,望法庭判处缓刑。

两名被告依次为,59岁利成泥水工程有限公司(利成)股东兼董事姚树稳、及61岁顺发贸易公司(顺发)东主姚顺全,早前分别被裁定串谋捏改帐目罪成。控罪指,二人及麦志远涉嫌于2015年7月13日至2021年11月1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一同串谋捏改利成帐目,制备了指称的需要作为会计用途的文件(该些文件内作出在要项上是误导、虚假或欺骗的记项),并将相关文件交予林展超会计师事务所以编制利成的会计帐目及核数报告,作周年审计及税务申报。

案件编号:DCCC604/2022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