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分手后擅闯前女友住所强奸对方 34岁商人否认强奸受审
更新时间:17:09 2025-10-02 HKT
发布时间:17:09 2025-10-02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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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岁商人与女友同居4年后,女友去年5月另结新欢,商人分手后同月月底早上涉嫌擅闯前女友住所,强奸前女友,扬言「呢次系我哋最后一次性交,之后我就会走㗎喇」,前女友警告指强奸罪行严重,前男友回应「我死都唔怕,唔惊」。男商人今早于高等法院否认1项强奸罪,于7男陪审团席前受审。控方开案陈词指被告当日被捕,警诫下称「我系有同佢搞嘢,但我冇强奸佢」。
控方指被告答应事主分手承诺不再联络
控方开案陈词指,现年34岁被告朱江北2019年11月认识现年33岁事主X,翌年2月起成为情侣并同居。去年4月X购入葵涌iCITY单位,同月认识男子A,翌月发展成情侣。X同月21日向被告提出分手,被告同意。X于4日后通知被告上门收拾个人物品,被告要求X在场,指有事商谈,X有所担忧,报警要求警员陪同,被告最终离开单位,并承诺以后不再联络X。
擅闯住所要最后一次性交称「死都唔怕」
翌日早上7时半左右,X睡梦中闻到异样,张开眼发现被告全身赤裸,向床上走来。被告取去X电话,捉住X双手,压在床上,扬言「呢次系我哋最后一次性交,之后我就会走㗎喇」。X拒绝,警告指强奸罪行严重。被告回应「我死都唔怕,唔惊」,然后脱去事主内裤,强奸事主,X反抗不果。
被告被捕后警诫下称事主同意下性交
事后被告如厕时,X伺机逃去,惟未及电梯已遭被告拉回单位,被告用手拍打事主大腿。早上9时许,被告称「唔再搞喇,我哋瞓觉喇」,X其后悄悄向男友发讯求救,指被告正身处住所内。男友到场时,看见被告开门,全身赤裸,男友即时带走X并报警。警员下午近1时到场,被告警诫下承认在事主同意下性交。
案件编号:HCCC92/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