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ox误杀案丨急症科医生指李宏邦只称死者曾服哮喘药 若早知曾注射Botox会咨询需否解药
发布时间:13:50 2025-09-22 HKT
52岁投资银行女高层张淑玲2018年注射肉毒杆菌针(Botox)后昏迷不治,现年93岁的整形名医李宏邦涉严重疏忽被控误杀罪,案件今在高等法院续审。急症科专科医生周志伟出庭作证,忆述张淑玲被送往医院后,曾插喉、使用呼吸机供氧,进行心电图、超声波扫描及胸肺X光检查,发现张淑玲酸中毒,反映她身体有一定程度缺氧情况。医生指他当时若知道张淑玲曾注射Botox,便会致电医院管理局辖下香港中毒咨询中心,咨询需否为她注射解药,但当时李宏邦只称张淑玲送院前曾服用哮喘药。
死者送院后被发现酸中毒
陪审团已一致裁定患有失智症、严重认知障碍症及多种心血管疾病的男被告李宏邦不宜答辩,法庭遂进行「特殊聆讯」判断被告有否作出涉案行为,并了解女事主的情况。早前庭上证供提到,李宏邦在诊所向警方表示女事主张淑玲因哮喘发作求医,他给张淑玲服用了半片药物,李宏邦儿子李明升医生则称他当时与母亲李刘慧珠在尖沙咀逛街,下午4时46分突然接获父亲致电求助,遂赶回诊所协助急救和报案。救护人员到场时发现张淑玲双眼张开凸出,已没有呼吸和脉搏,救护人员在送院途中曾为张淑玲注射肾上腺素和持续供氧,张淑玲一度回复心跳,翌日早上不治。
伊利沙伯医院急症科专科医生周志伟今出庭供称,女事主张淑玲被送往急症室后,急症室团队为张淑玲插喉,使用呼吸机提供氧气,心电图检查她有否急性心脏病,胸肺X光检查及超声波扫描检查身体出血及心脏跳动情况,发现张淑玲酸中毒,反映其身体有一定程度缺氧情况。周志伟指他曾向救护员确认,张淑玲没有使用俗称「飞机仔」的头皮采血针。

急症科医生:若知曾打Botox会咨询需否解药
周志伟指,注射肉毒杆菌针(Botox)或会有中毒或副作用的情况出现,若他知会病人曾注射Botox,便会致电医院管理局辖下香港中毒咨询中心,咨询需否为病人注射解药,他亦会跟从香港中毒咨询中心的指引行事。周志伟忆述当时李宏邦称他是张淑玲的家庭医生,而张淑玲被送院前曾服用哮喘药。惟周志伟不肯定张淑玲是否曾服用短效气管舒张剂「喘乐宁」(Ventolin) 。
周志伟指根据医疗纪录,急症室没有向张淑玲施药,而当施用药物超过治疗所需的浓度水平才需要解毒剂,他每当遇到病人中毒时,均会即时致电香港中毒咨询中心,并跟从香港中毒咨询中心的指引行事。周称他从没有遇过病人使用牛奶针(异丙酚,propofol)后出现副作用的情况,牛奶针的副作用包括血压低及影响呼吸,但牛奶针并没有解药。
男被告李宏邦(Franklin)被控于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严重疏忽而非法杀死张淑玲(Zoe),即:(i)身为正式注册医生负责治疗张淑玲,对张淑玲负有谨慎责任;(ii)违反该谨慎责任,没有为张淑玲的安全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即:(a)尽管张淑玲最近曾摄取促眠药物及禁食状态不确定,仍继续向她进行镇静疗程;(b)没有在镇静疗程期间监察张淑玲的氧饱和度;(c)没有在镇静疗程期间向出现呼吸困难的张淑玲提供氧气;(d) 没有向张淑玲提供镇静剂的拮抗剂;及(e)当其他医疗专业人士询问时,隐瞒医药治疗及药物资料;(iii)其上述的违反责任构成其本身的严重疏忽;及(iv)其上述的疏忽是张淑玲死亡的主要原因。
案件编号:HCCC137/2022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