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炭马路上黑漆喷「6436」 「霸气哥」曾建峰判12个月感化 官:法庭不容任意妄为的行为
发布时间:17:13 2025-09-18 HKT
人称「霸气哥」的前公民党成员曾建峰承认于今年6月初,在火炭马路及告示板上以黑色喷漆写上「6436」字样,以及蜡烛图案。他于开审前承认一项刑事损坏罪,今于沙田裁判法院被判12个月感化。暂委裁判官江美仪判刑时指,本案向公众发出明确讯息,「法庭唔容许咁自私,同咁任意妄为嘅行为」,以儆效尤。
官:酒醉三分醒非求情理由
江官表示,「酒醉三分醒」,醉酒并非求情理由,而被告未有即时认罪,悔意有限,他的举动可能煽惑他人作出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而警方须花费人力物力调查,导致公帑浪费。
江官指出,被告本身患抑郁症及有酗酒问题,抑郁症情况自父亲离世后变差,可惜当时没向专业人士求助。被告有主动寻求戒酒方面的协助,及愿履行感化令和社会服务令。
接纳报告建议判感化令
江官续指,本案并非不适合判以即时监禁,但在考虑案情、求情,及平衡惩罚和更生后,认为可格外开恩,免被告受牢狱之苦。江官接纳感化官指,若正视和针对性处理被告的病情及酗酒问题,可减低重犯机会,判以感化令未尝不可。而警方极速破案,阻止了本案的煽动效应,以及进一步破坏社会安宁的行为。
辩方陈词指,社会服务令及感化令报告内容正面,被告过往没有定罪纪录,但有酒精方面的问题,需寻找方法处理。感化官认为被告适合,亦建议被告接受感化令。辩方指相比朱沛恒等案例,本案的破坏程度和方法可谓「差天共地」,相当轻微,遂恳请法庭以感化令处理。
案发日于马路及行人路喷漆
50岁被告曾建峰,承认一项刑事损坏罪,指他于2025年6月4日在火炭峰山工业大厦外之马路及行人路,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香港政府的财产,即一部分的马路及一块告示栏,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警方案发当日凌晨在火炭巡逻,期间发现涉案路面上有3组「6436」字样,另有告示板被喷上「6436」和蜡烛图案。警方翻查闭路电视片段,发现被告身分,遂前往其工作室作拘捕,并搜获与片中人相似衣物及黑色喷漆。被告警诫下保持缄默。
案件编号:STCC2197/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