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剧导师助理涉性侵女童案 女事主称当时无异性朋友 故愿意与被告电话联络
发布时间:17:27 2025-09-17 HKT
话剧班女童性侵案今区域法院续审。辩方盘问下,女事主供称最初在话剧班的分组游戏阶段,身为助理的被告已经常看着她,又会「借啲意」靠近她及攀谈,后来被告更在彩排期间询问她的电话号码。辩方质疑为何当时事主愿意给电话号码,事主回应指当时没有异性朋友,而且被告称放学后会找她,她对此亦有所期待。虽然事主称当时并未对被告抱有好感,只认为可以成为朋友,但当晚接到被告电话时,「都开心嘅」。审讯明续。
被告常「借啲意」与X攀谈
辩方资深大律师林颖茜今续盘问女事主X,提到X在2008年参与小学校庆话剧班。X供称,最初数堂课上,同学们会分组玩游戏,而导师助理会在旁、有需要提供协助,而助理不会参与游戏;被告施骏兴(37岁)是助理之一。
辩方问到,为何当时X会对被告有印象。X称被告不时会看向她及「借啲意」与她攀谈,例如叫她「小心啲」、问她「好唔好玩呀」等,被告亦会说一些她当时听不懂的说话。辩方追问,为何X会称被告是「借啲意」。X则指「明明都唔需要佢喺度嘅时候,佢都会出现」、「可能佢真系出自关心嘅,我唔应该咁讲……」。
X又称,被告当时经常看着她。辩方问到,X是否经常看着被告,否则怎会知道被告经常看着她。X解释,她玩游戏时会移动,有时会面向被告,便看到被告正看着她。X亦指,后来两人开始私下联络,而被告又会买果汁给她,所以她也会经常看向被告。
当时无异性朋友遂愿与被告结交
辩方续问到,被告如何取得X的电话。X称在首次彩排的休息时间,被告走过来问她取得电话号码,被告又表示放学后会找她;X又表示当时「我有呢个期待」。辩方追问,为何X当时愿意给电话号码。X称她直至小六为止均没有异性朋友,被告是家人以外的异性,当时被告走来问她索取电话号码,所以她便愿意给予。
辩方则指,当时被告并非X的朋友,只是曾「借啲意」靠近X及攀谈。X解释,因为当时被告给她的感觉与家中男性长辈不同,感觉两人可以成为朋友。法官陈广池关注,X当时是否对被告有好感。X称不是,只是认为可以成为朋友。
接被告来电感开心
辩方问X,当时被告和X在校内较少交谈,因有所避忌,为何被告索取电话号码时,X却没有避忌。X则指当时没有想这么多。辩方又指,当被告问X拿电话号码时,其他同学亦陆续返回活动室,被告在此情况下向手机输入电话号码、如此「明目张胆」。X不同意,称输入8个数字是很快。
辩方续问及,放学后被告有否找X。X称被告在晚上有致电给她,但她不记得通话内容,「我哋有太多通话,所以我唔记得」。陈官问X当时的感受。X则称「都开心嘅」,因为被告真的致电给她。X又提到,除自己以外,当时被告亦有一名同学的MSN联络方式,该同学曾向她表示被告在MSN称「好需要我(X)」。
现职区议员的被告施骏兴,被控猥亵侵犯及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共2罪。控罪指,他于2008年11月某日在土瓜湾高山道公园猥亵侵犯11岁的女童X,以及于2011年3月14日在天水围某单位与13岁的女童X非法性交。
案件编号:DCCC907/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