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死车︱12.22起两年未领牌或无取消登记 车主最高囚半年兼罚款
发布时间:12:45 2025-09-09 HKT
运输署表示,将于12月22日实施新的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加强规管长期未领牌的车辆。新制度下,未领牌车辆将一直登记在车主名下,车主须负上责任,同时引入新罪行以提高阻吓力,从源头解决不当弃置车辆的问题。
运输署表示,由12月22日起,署方将向两年或以上未领牌车辆的登记车主发出通知书,要求车主必须在发出通知书日期的3个月内为车辆领牌,或把车辆拆毁或永久送离香港后向署方取消登记。车主须及时妥善处理车辆,以免触犯法例。
首次定罪最高可罚1万元和监禁3个月
如车主在该3个月通知期届满前仍不采取行动,即属犯罪。首次定罪最高可罚款10,000元和监禁3个月;其后每次定罪最高可罚款25,000元和监禁六个月。除非已缴付罚款,否则运输署可根据法庭命令:拒绝向被定罪车主发出或续发驾驶执照;不处理涉事车辆的过户申请;及拒绝向涉事车辆或被定罪车主名下其他车辆发出车辆牌照。
个别车主如有实际困难而未能在三个月通知期届满前采取所需行动,或有合理理由不为其车辆领牌,可向运输署申请豁免。3种情况下可获豁免,包括等待零件维修送验后续牌的车辆;车龄30年或以上、正妥善保存作私人收藏而不会在路上使用的车辆;或妥善保存于车辆经销商作寄卖的车辆。署方亦会视乎个案的其他合理理由,考虑是否批出豁免。申请豁免的资格和指引将于稍后公布。

张欣宇:引入监禁提高阻吓性
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委员张欣宇对《星岛头条》指,新制度主要目的是打击不当弃置车辆问题,「跟足指引畀执法部门按照规章制度去处理『死车』,好多人宁愿罚几万蚊都唔在乎,但现在会有机会坐监,佢哋会权衡严重性」,认为可有效提高阻吓性。
张欣宇又指,过去一直缺乏相关法例,令警方或运输署难以处理被遗弃车辆。如今推出的车辆登记与领牌新制度,将为相关部门提供一项有效工具,使他们能依法打击弃置车辆。执法部门能透过底盘号码等资料锁定车主,让其承担责任,「一定可以揾到人出面认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