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债务呃「遮仔会」借贷逾5.7万 前男警欺诈罪成求情改口承认「明知故犯」 押后9.9判刑

更新时间:16:37 2025-08-28 HKT
发布时间:16:37 2025-08-28 HKT

47岁时任警员2019年向俗称「遮仔会」的警察储蓄互助社申请贷款时,虚报自己当时每月须偿还的贷款额,隐瞒自己向六间财务公司借贷逾50万元,诱骗「遮仔会」批出逾5.7万元贷款。他经审讯后被裁定欺诈罪成。辩方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求情时指,被告服务警队27年,因本案已赔上事业、婚姻。裁判官王证瑜质疑被告一边坚持填错表格是无心之失,一边又对犯错深感后悔,被告最终点头承认自己是「明知故犯」。王官把案件押后至9月9日判刑,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还押候惩。

隐瞒孭债50万向遮仔会借款5.7万

47岁被告马伟昌被控于2019年7月3日至7月10日,在香港藉欺骗,即向「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讹称向互助社私人贷款申请书所载内容及资料均为完整及正确,并意图诈骗而诱使互助社职员,向马伟昌批出一笔57,060港元贷款,而导致马伟昌获得利益,或该互助社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案情指,被告在1996年加入警队,在1997年成为警察储蓄互助社成员,案发时任职警员,现已离开警队。被告在2019年7月向警察储蓄互助社申请一笔逾5.7万的私人贷款时,在申请书上声称自己没有向其他银行或财务机构申请任何贷款,惟当时被告已分别从六间财务机构取得合共逾50万元贷款,每月须还款逾2.4万元。

求情信自揭对犯错感后悔庭上承认「明知故犯」

辩方求情指,被告背景报告内容整体正面,涉案所有债务已经还清,被告服务警队27年,当年债台高筑,欠债50多万,事源于2015年其儿子去世后需举行葬礼、家庭开支非常大及结婚费用高昂,故四处借贷「数冚数」,又需偿还高额利息。而现时被告已清还所有债务,无业并依靠储蓄生活,失去事业、婚姻及稳定住所,付出沉重代价。

被告亲自撰写的求情信称「我真的深感后悔自己今次犯错事件」,但另一方面在背景被告坚持他填错表格是无心之失,说法矛盾,王官表示不会接纳被告悔意,由于被告是经审讯后被定罪,法庭会考虑即时监禁。

被告其后则表示尊重法官裁决,并「真的深感后悔」,点头承认自己是「明知故犯」,当时为借贷而虚报他没有其他贷款。辩方交代被告在2019件犯案,廉政公署在2023年开始调查,2024年10月正式起诉,事发至今已隔6年,希望法庭判处缓刑或社会服务令。王官决定先为被告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把案件押后至9月9日判刑,期间被告还柙候惩。

案件编号:WKCC 5249/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