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饮用水│「鑫鼎鑫」董事被控欺诈罪 申保释再遭拒 续还押至11.11再讯

更新时间:11:47 2025-08-27 HKT
发布时间:11:47 2025-08-27 HKT

物流署日前终止由「鑫鼎鑫」向港岛及部分离岛办公室供应樽装水的合约,涉事61岁公司股东兼董事被控一项欺诈罪,早前提堂被拒保释。被告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自行申请保释覆核,再次遭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拒绝,被告须继续还押于荔枝角收押所,案件将于11月11日再讯。

61岁被告吕子聪,报称商人,他今日无律师代表,自行申请保释,张官听罢被告及控方的陈辞,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被告保留8天保释覆核权利。

控罪指被告于2025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图欺诈并藉作欺骗,即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辖下政府物流服务署的人员虚假地表示,即就「向多个政府部门供应瓶装饮用水」投标所提交的资料及证明文件均属真实、完整及准确,虚假声称其公司「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向各政府部门供应由「乐百氏(广东)饮用水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生产的瓶装饮用水,并借此意图中标;而诱使政府物流服务署作出作为,即向「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批出价值5,294万港元的标书,而导致「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获得利益。

案件编号:ESCC2157/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