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毕业生杜启华2019袭警致无名指骨折 遭前高级警司索偿 明结案陈词

更新时间:13:34 2025-08-11 HKT
发布时间:13:34 2025-08-11 HKT

2019年沙田新城市广场冲突中,有警员制服示威者时遭一名港大毕业生咬断右手无名指。在2021年,港大毕业生经审讯后被裁定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等4罪成入狱5年半。继断指警向被告追讨赔偿后,另一名无名指骨折的高级警员亦入禀区域法院,向被告提出民事索偿,包括痛楚及生活不便、交通费及医药费等3千元专项费用,法官罗丽萍将案件押后到明天下午进行结案陈词。

指右手无名指永久伤害由杜启华造成

本案原告梁子健,事发时50岁任高级警司,其后晋升为沙田警区指挥官,去年7月已退休,被告则是杜启华。入禀状指,被告在2019年7月14日晚上9时54分于沙田新城市广场3楼「LONGCHAMP」商铺外向原告施袭,使他蒙受损失,遂入禀追讨赔偿。

原告由大律师束文浩代表进行开案陈词,提及本案涉及两项争议,包括责任问题及金额赔偿。原告方就责任问题会依赖刑事案的判决内容,杜袭击梁一案已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罪成,原告方会依赖当时杜就梁伤势同意的部分,及当时法官对案件的裁决内容。至于赔偿金额方面,原告方就交通费、医药费及骨胶原补品费用等,索偿约3千元;就痛楚及生活不便的损失方面的索偿额,原告方则未有提及。

现年56岁原告梁子健庭上供称「呢几年右手无名指触及嘅地方有刺疼同麻痹」,向医生问诊后获告知「神经线受伤无可能完全复原」,并形容「要摩擦物件锻炼」以减少麻痹感,直指杜对他造成永久性伤害。法官罗丽萍询问其伤势对工作是否有影响时,梁回应「心理上较多嘅影响」,补充偶尔敲打键盘时右手无名指「好似俾针拮」。梁称欲索偿「交通上睇医生搭的士」及「骨胶原补品」等费用,大概3千元。梁表示,自去年7月退休后便没有继续工作,「过冷河」半年后在九巴任职行政总监。

杜质疑梁手指痛感因身体老化造成

服刑期满出狱的杜启华亲自盘问梁,质疑梁提及右手无名指的麻痹及触痛感发作的频率时,梁表示「撞到、掂到某啲物品就有」,形容「刺痛感唔撞就无,痹痛感天气转变就有」。梁记述自受伤后的2019年8月直到2020年4月一直有覆诊,其后发现手指仍感疼痛,故在2022年起再度覆诊。杜续问,为何梁在2020年至2022年中途没有覆诊时,梁回应「一开始我相信伤势唔会覆发,但原来刺痛感仲存在」,表示在本案事故后「右手无名指无再受过任何伤害」。

杜启华续质疑,梁所提及右手无名指的麻痹及触痛感是因其身体老化造成,梁即反驳「我其他身体部位无呢种感觉」,杜引述梁的物理治疗报告指,梁曾向医生提及其后背及脚踭均有痛楚。杜另引述其医疗报告,显示梁右手无名指的压力大过左手无名指,梁即表示其主力手是左手,而且需比较右手无名指在事故前及后的力度作对比。杜续指出,梁提及的伤势实际上是不存在,梁不同意。

原告方代表大律师束文浩盘问杜启华,在刑事审讯时曾承认袭击梁,惟在现时的民事审讯则称没有与梁有身体接触。杜重申,事发时确实有向梁挥动雨伞,惟没有袭击梁的右手无名指。

案件编号:DCPI1968/2022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