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疑遭警箍颈后亡│死因庭引导陪审团提供「非法被杀」等5选项
发布时间:19:18 2025-07-28 HKT
65岁的士司机于2012年与日籍乘客争执遭警员拘捕后,疑被箍颈押上警车,留院1月后因并发症离世。死因裁判官周至伟今引导2男3女陪审团,提供「非法被杀」、「死于自然」、「死于意外」、「死于不幸」和「存疑裁决」5个选项。周官指,若肯定死者颈伤与感染肺炎致死有关,且颈伤是因被警员环颈所造成以及符合要素,则可裁断「非法被杀」。若认为颈伤与感染肺炎致死无关,则为「死于自然」。
颈部伤势与肺炎存因果关系可裁断「非法被杀」
周官综合多日研讯中的证供及证据,指死者验尸报告显示死者死因为支气管肺炎,而死者因颈部受伤而致瘫痪,增加感染肺炎的机会。周官表示,若陪审团认为颈部伤势与肺炎存在因果关系,可考虑裁断「非法被杀」。他提醒,须以「毫无合理怀疑」的标准考虑「非法被杀」,即肯定陈辉旺的颈部伤势是因被警员林伟荣环颈的行为所造成。如肯定,陪审团须考虑本案是否符合「非法被杀」的3个元素,分别是警员林伟荣是否有意图作出「环颈」行为;该行为是否危险,即清醒的人是否认为该行为危险;以及该行为是否非法。
若死者自身出现可致死疾病而死亡可裁定「死于自然」
另一方面,周官指出若陪审团认为,颈部伤势与感染肺炎不存在因果关系,死者因自身出现可致死亡的疾病而死亡,可裁定为「死于自然」。周官续指,若陪审团认为存因果关系,但排除「非法被杀」,则须以「相对可能性」考虑所有证据,以作出「死于意外」或「死于不幸」的裁断。如陪审团认为证据不足以显示死因,则可作出「存疑裁决」。
死者被押上警车期间疑遭警员箍颈
本案死者为的士司机陈辉旺,2012年11月11日在西隧收费亭因车资问题与乘客争执,警员到场后制服死者,押上警车期间疑遭警员林伟荣箍颈,翌月12日在伊利沙伯医院身亡,终年65岁。
研讯由死因裁判官周至伟审理,死者两名女儿列席,利害关系方包括警务处、消防处、医管局及伊利沙伯医院、警员林伟荣、警员马振康及警长罗伟民。
案件编号:CCDI477/2013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