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控方指女被告杨怡斯于罗湖港铁站放炸弹 CCTV拍下行踪与八达通卡记录脗合

更新时间:11:44 2025-07-17 HKT
发布时间:11:44 2025-07-17 HKT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137天审讯。控方续结案陈词,指女被告杨怡斯在当年2月曾与人前往罗湖港铁站及在车厢内放置炸弹,幸好有清洁工在车厢清理物品时发现炸弹及放到月台,否则炸弹在车厢内会令多人窒息及争相走避,造成多人伤亡;控方指陪审团可从闭路电视画面中杨的衣着打扮认出她,而杨的八达通卡亦有相应的交通记录。

控方指女被告杨怡斯曾偕不知名男子于罗湖站放置炸弹

控方今指,2020年2月2日、即罗湖港铁站爆炸案当日中午,杨怡斯曾身穿黑色外套、黑色连身裙和白色平底鞋离开油塘住所,并乘搭九巴前往上水港铁站,再与一名不知名男子会合及前往罗湖站。辩方早前争议杨的身份辨认议题。控方今展示闭路电视片段及截图,指陪审团可透过杨的衣着、眼部轮廓和发型认出杨。

控方亦指,警方在杨的家中检取了一个chanel手袋,当中有杨的回乡证和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终身学员证等物品,而手袋的一张八达通卡记录脗合2月2日杨乘搭九巴和港铁的付费记录。

被告杨怡斯被指与人于2020年2月与人于罗湖港铁站车厢内放置炸弹。资料图片
被告杨怡斯被指与人于2020年2月与人于罗湖港铁站车厢内放置炸弹。资料图片
罗湖港铁站爆炸案发生于2020年2月。资料图片
罗湖港铁站爆炸案发生于2020年2月。资料图片

控方又播放当日下午罗湖站的月台闭路电视片段,指出清洁工在车厢内发现两个涉案炸弹后,移出到月台,后来月台冒出浓烟,从闭路电视可见长达约7分钟;根据专家证供,如果炸弹在车厢内爆炸,会令多人窒息及争相走避,造成多人伤亡。

此外,宏创方闭路电视拍摄到,杨和何卓为在同年2月11日曾进入涉案503室,而当时杨身穿同一件黑色外套,另携有一个电脑袋和黑背囊,电脑袋和背囊均在杨怡斯的家中检获。

控方续指,同年3月6日晚上、即控方指称涉案被告到嘉顿山上开会当晚,杨身穿同一件黑色外套、携带上述chanel手袋及电脑袋出现在嘉顿山,而当时负责跟踪杨的刑事情报科警员更看到杨手持的另一个袋中有纸鹤;根据涉案Telegram群组讯息,纸鹤将于3月8日放在伪装成墓碑的炸弹上。

指杨怡斯角色主动参与性高

控方称,3月7日傍晚,杨怡斯曾到中环购买假发和假须等变装物品,闭路电视拍摄到她当时身穿一件灰黑色、有金属钮扣的外套及携带该chanel手袋;该灰黑色外套同样在杨的家中被检获。杨其后到塘尾道公园与何卓为会合,并在太子一间饺子店把变装物品交给何卓为,过程中有刑事情报科警员跟踪2人,饺子店的闭路电视也拍摄到杨的面容。

控方另指,杨便是涉案Telegram群组中的「叉鸡饭」,「叉鸡饭」在3月6日曾发讯息表示自己已有少量纸鹤及交给何卓为,而在3月7日亦曾称自己正在前往购买帽子及后称自己在塘尾道公园,均与杨的行踪脗合;在2月2日,何卓为亦曾发讯息问「叉鸡饭」是否安全及问「Bombed?」,「叉鸡饭」回复「听唔到」。

控方指,杨的角色主动及参与性高,为了将军澳爆炸案而特意开设涉案群组「烘焙同好会0.3」,并在其他涉案群组中移除成员。

质疑张家俊一路作供、一路说谎

控方其后就被告张家俊的案情作陈词,提到张家俊供称3月7日晚上警员破门入屋把他制服,其后他在屋内遭警员「打吓氹」,包括有警员踩他左膝后方、戴着战术手套打他胸口、及以其女友威胁等,因此才对警员记事册上的警诫供词签署作实及抄写声明。惟控方指,张家俊在被带往警署后,没有向值日官投诉,其后曾会见律师,但也没有即时投诉或要求送院,直到3月8日下午4时半才送院。

控方又指,张家俊曾遭警员使用武力及威逼的事情「若然真系有发生过,点会唔即刻去睇医生,点会唔即刻有投诉呢」,直言张家俊这部份证供「唔系讲紧真话,亦都无可能系讲紧真话」,而且辩方在盘问警员时,其实也没有提出警员记事册的内容是基于对张家俊「打吓氹」才得以作出,与张家俊的证供完全不同,「唯一不同嘅原因就系因为第4被告(张家俊)讲大话,一路作供、一路说谎」。

此外,张家俊供称自己被警员踩膝后,要人搀扶才能行走,但急症室医疗记录指他当时走入急症室,没有记录显示他被人搀扶。控方亦指,记录显示张家俊自3月8日早上7时才开始感到胸口痛,若然被捕后真的被警员戴着战术手套打他胸口,理应不会那时才开始感到痛楚。X光报告亦显示张家俊左膝有透明线、可能属先天性。

控方又指出,张家俊入院后理应有更多医疗报告,例如巡房记录、护士医疗记录、检查报告、其他专科治疗及出院记录等,但张家俊一方均没有提供,只因事实上他并没有遭警员袭击,没有任何医疗记录支持他这说法,否则若可支持他遇袭一事、为何不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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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5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