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督察涉危驾撼的士 间接撞伤女途人致截肢开审 欲认较轻控罪不被接纳

更新时间:12:22 2025-07-07 HKT
发布时间:12:22 2025-07-07 HKT

时任男督察于两年前下班食宵夜后,在旺角驾驶私家车回家时,涉「冲红灯」撞向一辆的士,致的士失控撞到一名女途人,事后女途人须进行截肢手术。涉案男督察今早在区域法院否认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但明言愿认不小心驾驶惟不被控方接纳,案件随即开审。女途人坐轮椅出庭作供,指事发后已进行4至5次手术,现时「长短脚」及难以呼吸。被告自辩称当时仅获暂准驾驶执照约2个月,故「唔熟悉𠮶段路」,并承认当日驾驶时因思考职务而分心。

28岁被告姚新燊,报称警察,否认1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控罪指他于2023年6月5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与旺角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引致冯嘉敏身体受严重伤害。

开案陈词指,2023年6月5日凌晨2时许,当日下着微雨、路面湿滑,一辆的士沿旺角弥敦道驾驶,被告则在旺角道驾驶私家车。当被告私家车驶至两道交界处时,管制旺角道的红色交通灯亮着,而绿色行人交通灯亦亮着,惟被告没有停下私家车,并与的士相撞。私家车车头撞到的士的左车尾,致的士打滑旋转撞到护栏,并将站在行人路边缘姓冯女途人撞倒。的士司机的颈部、腰部、右肩及右膝等受伤并需送院治理。

被告警诫下称睇错灯

女途人的右腿开放性骨折并有骨头外露、右股骨、右胫骨及腓骨骨折,事故后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深切治疗部进行紧急手术。她分别于同年6月13日及8月16日再进行右腿再进行手术,终需再接受截肢手术。被告在8月13日的警诫口供中承认,自己不小心将绿色行人交通灯错看成车辆交通灯,当时仅有3个月的驾驶经验,亦不熟悉案发地点的街道。

双方承认事实指,事故发生时交界处面向弥敦道北行线交通灯号为绿灯,交界处面向旺角道交通灯为红灯。白色私家车撞向的士车身左后方,导致的士失控撞上女途人。

的士司机谭文光作供,他忆述案发时正接载乘客沿弥敦道向北方向驾驶。庭上播放车辆录影片段,显示一辆白色私家车在旺角道行驶,在两道交界处与的士相撞。谭形容与私家车碰撞时,其的士撞至「摇嚟摇去」,对其身体的右边及头均造成伤势,称「停咗车至知道撞咗栏杆」,其后落车「见到有旧嘢瞓系到」,走近才知道撞倒女途人。

45岁女途人冯嘉敏坐轮椅出庭作供,称案发当晚在交界处的行人路等小巴回家之际,「企喺路壆𠮶位」,在行人路边缘、在护栏之外的位置。冯表示案发时「撞埋嚟我都唔清楚、无知觉」,提及目前「做咗长短脚」,事故发生时导致其小腿位置的骨头及门牙等飞出,未能及时驳回,进行了「不下4至5次手术,之后要人造骨」,惟担心未能应付更多手术,终变「长短脚」,并指「而家压住𠮶肺都呼吸唔到」。

被告自辩称「唔熟路」又分神想起毒品案

现年30岁的被告姚新燊自辩称,自己在2018年大学毕业后加入警队,在2021年晋升为督察,在2023年2月获发暂准驾驶执照,在3月购入涉事私家车。姚提及在6月2日(案发前两日)钻石山广场发生谋杀,故在6月4日下午4时至5日凌晨1时需负责巡逻。姚忆述,当日下班后感到肚饿,故驾车到佐敦区的十八座狗仔粉食宵夜。姚及后欲驾驶回家,惟「唔系好熟悉」涉案道路,且当时正负责打击毒品的行动,因「当时谂呢样嘢而分咗心」。

姚在控方的盘问下解释,当时有使用Google Map导航,惟因不熟悉道路及没有开启声音提示,解释自己迷路了,并指「当时系唔小心」、「我一瞬间谂咗其他嘢」,故「我见到佢(的士)嘅时候已经反应唔切」。惟同意自己仅有2𠮶多月的持牌经验,理应要更加小心驾驶。

暂委法官黄国辉将案件押后至明天下午,届时控辩双方将进行结案陈词。

案件编号:DCCC63/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