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控方结案陈词 提醒陪审团须基于庭上证供作裁决 不应受外来因素影响

更新时间:11:20 2025-07-07 HKT
发布时间:11:20 2025-07-07 HKT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130天审讯。控方开始结案陈词,指案件与当时社会事件有关,提醒陪审团所负职责,「只可基于庭上证供,去作出你哋嘅裁决」,不应被外来因素影响裁决;本案涉及明爱医院、罗湖港铁站及将军澳尚德停车场外3宗爆炸案,控方指其中7名涉案被告串谋爆炸案,各人有所协议及有意图付诸实行,虽然角色有分别,但角色轻不代表没有参与串谋。

控方指尚德停车场外一旦爆炸将造成无差别伤害

控方外聘资深大律师林芷莹今结案陈词提到,案中除周皓文以外,其余7名被告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以及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爆炸」罪,陪审团应独立地考虑针对每一个被告的证供以作出裁决,而若裁定「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名成立,则毋须考虑交替控罪是否成立。

控方指,控罪中「订明标的」包括明爱医院、罗湖港铁站及将军澳尚德停车场,根据《联合国(反恐怖主义措施)条例》 中的定义,明爱医院属基建设施,罗湖港铁站属公共设施,而将军澳尚德停车场属公共场所。「爆炸性装置」是指爆炸或燃烧性装置,并相当可能导致死亡、身体受严重伤害或重大物质损害。

各被告角色轻重不影响参与串谋

控方续指,明爱医院爆炸案中发生冒烟情况,警方须进行疏散;罗湖爆炸案中涉及两个简易爆炸装置,而专家供称如果装置在车厢内引爆,必然会产生浓烟及引致「人踩人」等情况,难以预测伤害性,但一定非常严重;将军澳爆炸案中,被告原计划把20公斤炸弹放置在将军澳尚德停车场外的周梓乐祭坛,考虑到当时社会背景,除了警方以外,炸弹亦会对前来祭祀的巿民造成无差别伤害。

控罪中的串谋是指7名被告有犯罪协议,并有意图付诸实行,例如何卓为和李嘉滨租用了涉案单位、吴子乐案发时购买了行李箱及后警方在行李箱内发现爆炸品、张家俊有疑似炸弹设计图及遥控器相关的物品、杨怡斯涉放置炸弹到罗湖站车厢、张琸淇与吴子乐多次前往涉案宏创方503室、何培欣与何卓为不断有与案相关对话。

控方指出,各被告在串谋中的角色有高低之分,但角色轻不代表没有参与串谋,例如张琸淇在涉案Telegram群组只发出过两则讯息,但不代表她没有参与串谋。此外,控方亦引用「共谋者原则」,指虽然每个被告须以独立证供证明参与串谋,但如果已证明其参与,案中其他被告的涉案讯息亦可用作指证该被告。

控方指被告张琸淇利用行李箱运送爆炸品

控方指,张琸淇案发时已有大学学历及具有工作经验,即使一名孩童因为贪玩或「八卦」而留在涉案群组中,去到一定阶段亦会退出群组。若然张琸淇无意参与爆炸案,她可以退出群组,亦毋须与吴子乐一起前往宏创方503室和1008室。张琸淇在警署录影会面中曾明言自己在同年1月25日不曾前往宏创方,她显然知道503室是用来测试爆炸品,亦知道1008室是储存材料的仓库。

张琸淇在录影会面中,曾透露自己知道男友吴子乐为Telegram频道「九十二签」撰写关于明爱医院爆炸案的声明,她亦知道其他涉案人士的分工。张琸淇被加入涉案群组时,该群组亦已经在计划将军澳爆炸案,并曾在群组发送测试爆炸品的片段,但张琸淇仍没有退出群组。

吴子乐又曾在涉案群组发送语音讯息,称「……我女朋友会去揾A29机场巴士,将成箧运入嚟将军澳……然后就再去dead drop畀你哋」。控方指出,张琸淇透过行李箱运送爆炸品亦是计划的一部分,而根据宏创方闭路电视片段,吴子乐在3月7日晚上曾拉着一个行李箱离开1008室及进入503室,其后吴子乐和张琸淇再一起前往503室。

仅须证明张琸淇与其他被告有犯罪协议便可入罪

控方又指,张琸淇在录影会面中提到在涉案单位有看到硫磺,而硫磺是种「Binding agent」(粘结剂),在爆炸品中加入硫磺,可以提升爆炸品的威力;张琸淇于1月28日曾前往1008室,并看到约20包化学品,她却没有问过那些是甚么,原因便是她其实知道那些是爆炸品。

张琸淇在会面中,除了透露自己知道吴子乐牵涉明爱爆炸案,吴子乐亦曾告诉她有「另一队人」会参与罗湖爆炸案,她更知道涉案群组是为了将军澳爆炸案而存在,但她加入群组后从来没有离开。控方续指,涉案群组曾讨论易容运送爆炸品,包括使用假发和假须等道具,当时张琸淇亦曾提出意见「但其实戴咗口罩,仲边度见到须」。控方另重申,毋须证明张琸淇在3宗爆炸案中均有所参与,仅须证明她与其他被告之间有犯罪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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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5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