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纵容两任男友多次性侵女儿 3男女26罪成判囚4至16年 官斥被告「培欲」女童侵蚀心灵
发布时间:16:44 2025-07-02 HKT
16岁少女前年向补习老师提及她年幼时遭母亲男友性侵,母亲却要求老师隐瞒事件,警方调查后发现少女在8至10岁期间,遭母亲两任男朋友分别非礼8次及非法性交4次。少女母亲及其两任男朋友经审讯后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非礼及妨碍司法公正共13罪罪成,少女母亲及其中一名前男友审前分别承认7项虐儿罪及6项非礼罪。高等法院法官张慧玲今判刑时指,三男女严重违反诚信,10罪罪成的男子更「培欲」女童,令女童误以为与他性交是正确行为,侵蚀女童心灵,令她自我形象极其低落,经考虑后判他监禁16年,另各判处8项非礼罪成的男子及8罪罪成的母亲入狱4年。
长女X患复杂性创伤后遗症
法官张慧玲判刑时提到,心理及精神医生报告指,长女X患上复杂性创伤后遗症,自我形象极低,自感污秽,而X及Y均称呼母亲的男朋友为「爹哋」,两女童被「爹哋」性侵,所造成的伤害无法磨灭,两女童认为母亲爱其情人多于爱其女儿。
X姊妹每遭母亲打骂体罚后自觉跪厕所数小时
张官指母亲承认因工作压力大,多次在下班回家后虐待两名女儿,包括掌掴、拳打脚踢、粗口辱骂,以及要求女儿跪在厕所数小时作为惩罚,属肉体、言语及精神虐待两女儿。但张官认为她作为母亲,有责任控制好脾气。从两名女儿被骂被打后,会自动自觉入厕所跪地,受虐程度可见一斑。张官指母亲两度发生婚外情,要求两任男友帮忙「凑女」,至今却仍认为两女儿夸大性侵事件,令张官感到震惊。
补习老师无惧X母施压揭发事件
女童母亲要求得知事件的蔡老师协助隐瞒,甚至施压要求停止补习,但蔡老师仍勇敢地坚持报警并揭发案件,令两名女童的可怕遭遇得以曝光。张官公开赞扬蔡老师为人伟大又有正义感,令两女童沉冤得雪,事发后因两女童无人照顾,更愿意带两女童回家养育至今。张官认为按女童母亲一贯态度 ,她只会保护爱人,不相信女儿所说,而且她经常体罚两女儿,对她们不敢告发母亲两任男友。若非蔡老师见义勇为,两女童或会继续受虐。
官斥被告全志明「培欲」X致其自我形象极低
张官斥53岁男被告全志明性侵女童的行为变本加厉,循序渐进「培欲」X,令年仅10岁的X误以为与「爹哋」发生亲密行为是正常,甚至主动爬上其身上,手拿全的阳具,无法想像10岁女童如没有其「培欲」会懂得进行性行为。张官指出全「教坏」X,侵蚀X心灵,导致X患上复杂性创伤后遗症,自我形象极低,自认「受污染」。全却至今仍不承认曾与X性交,心理医生怀疑他有恋童癖但重犯机会低,判其监禁16年。
李锦辉求情称X母骗走60多万退休金
8项非礼罪成的71岁男被告李锦辉被裁定8度非礼X。李求情时声称被女童母亲骗走60多万退休金,法官判其监禁4年。
X母优先保护爱人而非女儿
女童母亲被裁定8项罪名成立,包括7项虐儿罪及妨碍司法公正罪。她虽承认体罚女儿,但至今仍认为其暴力程度合理,她声称爱惜女儿及丈夫,惟曾发生两次婚外情,感情关系界线模糊,由种种情况可见优先保护爱人而非女儿。她曾于2021年因虐儿罪成被判感化一年,却在感化期间再犯本案,法官遂判其监禁4年。
3被告被控13罪受审
现年53岁首被告全志明被控4项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71岁次被告李锦辉被控8项非礼罪;女事主X的49岁母亲N.D.则被控1项作出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控方代表大律师张锦荣开案陈词时指,李锦辉在2017年常到女童家过夜,李8度伸手摸X下体1至5分钟不等,在最后一次非礼事件发生时,曾向年仅8岁的X说:「我都摸咗你啦,你可唔可以摸返我」。全志明于2019年曾4度与年仅10岁的X,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进行非法性行为,并在X肚上射精,其中两次曾叫X说「我爱你」,X服从。
X母要求老师与幼女隐瞒性侵事件
X补习时向蔡姓老师提及性侵事件,蔡问X的母亲N.D.其男友全志明是否曾性侵X及妹妹Y,N.D.没有尽母亲保护女儿的责任,反而要求老师隐瞒性侵事件,另要求小女儿Y不要告知任何人全志明曾性侵X及Y、要求Y接受警方询问性侵事件时指没有事情发生、吩咐全志明告知警方没有事情发生。
全志明另认6项非礼
上述案件开审前,全志明已承认6项非礼罪,包括5度非礼X,及1次非礼Y。N.D.亦已承认7项虐儿罪,即4度故意袭击和虐待X,以及3度故意袭击和虐待Y。两人的承认案情指,全志明在2019年暑假期间曾两度亲吻当时年仅10岁的女童X,隔衣摸X胸部,他声称自己做梦,梦见自己拥抱和亲吻X的母亲N.D.,其后变本加厉,两度脱下X的内裤并搓揉X私处,拿X手伸入他的裤内左右摇动其阳具,以阳具隔衣磨擦X私处约10下,另趁X在家小睡时亲吻X嘴唇及舔X乳头近30秒,以阳具磨擦X私处1至2分钟,他当时问X想不想他插入。全志明另在2019年7月趁与当时年仅8岁的女童Y独留家中时,摸Y大腿、脱下Y裤子、以阳具磨擦Y私处约8下。
X母认对两女打骂扯头发拖行
母亲N.D.在2022至2023年,责骂当时13岁的X及11岁的Y没有做好家务用胶衣架打X手臂及左腿,脚踢Y小腿。她曾大骂X在家用微波炉加热肥皂并烧焦肥皂,质问X是否想杀死所有人,用双手连番打X的头部及脸部,同时用粗言秽语骂X,叫X去死,再拳打X胸部两下,令X呼吸困难并站立不稳。她每当认为X及Y犯错时,如没有报告与朋友外出、没有拖地扫地、占用厕所过久、遗失成绩表,则会惩罚两女儿跪在暗黑厕所数小时,猛打脸打头,粗言秽语大骂两女儿,更曾扯Y头发拖行两米,叮嘱如X透露被她打的事,X便会有麻烦。
案件编号:HCCC297/2024、HCCC298/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