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海关督察认隐瞒住宅出租骗房津逾150万元 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发布时间:18:12 2025-06-24 HKT
五旬退休海关督察涉嫌隐瞒住宅用作出租,而非自住,诈骗政府津贴逾150万元。他早前承认一项欺诈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240小时社会服务令。暂委裁判官钟颖诗判刑时,认为被告已尽早偿还款项以及认罪,可见其真诚悔意。
认罪并全数还款反映真诚悔意可判社服令
钟官判刑时接纳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指一系列求情信显示被告获朋友和家人支持更生。虽然本案罪行相当严重,所涉金额亦庞大,惟被告已在最早的时间偿清全部款项,并且认罪,反映他的真诚悔意。钟官表示,被告以其身份获得楼宇优惠,令社会大众对他的行为有所失望。她认为适合判处社会服务令,望被告透过服务社会来赎罪,但须以最高的时数来反映严重性。钟官最终判处被告240小时社会服务令。
辩方资深大律师许绍鼎今补充求情,指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被告亦知会被判较高时数。辩方续指,医疗报告显示被告的糖尿病可以每日服药来控制,而精神科报告则指被告认罪后感到「松一口气(Relieved)」,希望可以回馈社会,而社会服务令对被告的精神健康有帮助。报告指,被告展示悔意,身体状况稳定,愿意接受社会服务令,辩方望法庭接纳报告建议,被告会积极配合任何时数。
隐瞒出租自住物业呃150万房津
57岁被告刘斌,是前海关督察,被控于2014年7月23日至2022年7月24日期间,藉作欺骗,向库务署署长隐瞒在居所资助计划福利申请书内有关油麻地住宅资料的有变动,而影响他领取公务员房屋福利的资格,并意图诈骗而诱使库务署署长继续向他批出为数港币1,507,909.74元的福利,及容许他以优惠利率偿还贷款,而导致刘斌获得利益,或政府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案情指,案发时任职海关督察的被告于2012年4月按居所资助计划,向库务署就油麻地一个自置物业申请居所资助津贴及优惠利率首期贷款。他其后获批逾150万元津贴,以及首期贷款121万元,另获准以优惠利率偿还该笔贷款。
根据资助计划,被告须居于申报物业,不得出租或分租。廉署调查发现,被告于2014年7月至2022年7月期间隐瞒他和妻子已迁离上述物业,不单违反计划的入住规定,案发期间更曾把物业出租以赚取租金。
案件编号:ESCC3098/2024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