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尧告林卓廷毛孟静等人诽谤 法官批准无限期押后 直至721暴动案上诉有定案
更新时间:12:15 2025-06-24 HKT
发布时间:12:15 2025-06-24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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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尧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指他在2019年在粉岭警察机动部队总部参观水炮车时,被3名前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林卓廷及毛孟静指骂他为黑社会并与「721事件」有关,对他构成诽谤。案件早前批准由陪审团审理,何君尧今申请修订申索陈述书,加入林卓廷因721暴动罪成被判囚37个月等相关资料;林卓廷则申请案件无限期押后(adjourned sine die),直至其721暴动案上诉有定谳为止。法官杨家雄认为两人的申请均准时及合理地提出,经考虑后批准双方申请。
本案将设陪审团参与审讯
原告为何君尧,3名被告依次为郭荣铿、林卓廷及毛孟静。基于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与众多公开资料,如约7小时长的影片发逾百篇新闻报道,法庭已裁定本案会以陪审团审理,以便清晰厘定事实并作出公正裁决。
何君尧申加入证据 林卓廷申无限期押后
法官杨家雄指,双方仍须进一步完成书面陈述及提交举证材料,何君尧欲在申索陈述书加入林卓廷因721暴动罪成被判囚37个月等资料,以助举证涉案发言存在明显的恶意;林卓廷则希望把本案无限期押后至721暴动案上诉有定案为止,届时何君尧有权重启案件及恢复诉讼程序。
两项申请获批
杨官考虑到若只押后对林卓廷的指控,亦会重复不必要的诉讼程序及增加成本,综合考虑后认为本案不宜分开进行审讯,而现时为案件初步阶段,故批准案件无限期押后及加入证据等,均不会大幅影响进度指标日期(milestone date)及实质审讯成本,遂批准何君尧及林卓廷双方申请。
案件编号:HCA 1997/2019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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