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爱邨谋杀案|4男改认袭击罪判监1年 官指本属「拳头交」却用过分武力

更新时间:11:38 2025-06-24 HKT
发布时间:11:38 2025-06-24 HKT

34岁男子在去年11月凌晨,在屯门友爱邨买宵夜期间疑与人争执,继而被数人围殴,回家后晕倒,送院抢救后不治。4名男子原被控谋杀罪,早前改认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今早于屯门裁判法院被判囚1年。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判刑时,指本案虽属「拳头交」,亦是死者先动手,惟4人推倒死者后仍施行围殴,故认为他们过分使用武力。

官斥4人过分使用武力

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判刑时,考虑事主先动手发生打斗,同意本案属「拳头交」,没有预谋。惟4名被告围殴事主,将事主推倒在地后仍对其拳打脚踢,同时袭击事主,邓官斥4人过分使用武力,终判他们入狱12个月。

求情指劝交变打斗 非预谋犯案

辩方代表律师引述4人的背景报告,显示他们在事发后均感悔意,案情并非预谋犯案,属「拳头交」,事主亦并非因打斗而身亡,「有条人命同打斗无关」。辩方续指,4名被告没有对死者不敬,是死者将被告何志建推倒,终由劝交变打斗,望法庭念4人已还押一段时间,及坦白认罪而轻判。首被告黄锦华的妻子及女儿亦有到庭支持。

死者先动手惹众怒围殴

案情指,4名被告相识超过20年,去年11月10日凌晨时分,首被告黄锦华、次被告梁金有、第四被告周健、及邓姓友人等候的士时,死者经过并将一袋食物扔在邓身边。第三被告何志建目睹事件经过,故走近死者及邓,欲协助调解争执。惟死者突然动手将周及何推倒在地上,黄及梁试图阻止不果,继而与死者发生扭打。最终,4名被告合力将死者按倒在地,并对死者拳打脚踢,持续约2分钟。

事后返家由父亲报案送院后死亡

打斗发生后,死者返回住所,并告知父亲事发经过,父亲随即报案并将死者送往屯门医院抢救,惟死者在上午2时许被证实死亡。警方翻查闭路电视纪录后将4名被告拘捕。

被告被捕后各承认曾动手

在警诫下,黄锦华称「系个肥仔过嚟撩我地先,我地先打佢」,梁金有称「我用右手打左佢个头一拳,无谂过打死佢」,何志建称「我地同佢嘈完交,我打左佢几下,我无心打死佢」。在录影会面中,黄锦华承认曾经徒手殴打并踢死者,及曾试图用玻璃啤酒瓶殴打他,惟不清楚是否成功击中他。梁金有则承认在混乱中殴打死者一次。何志建承认加入围殴,并用右膝将死者的后颈压倒在地。

原被控谋杀今改认袭击伤人罪

4名被告依次为63岁运输工人黄锦华、53岁电器技工梁金有、60岁运输工人何志建及周健,同被控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他们被控于2024月11年10日,在屯门友爱邨友爱街市地下5舖「包点先生」外袭击男子何俊杰,因而对何造成身体伤害。

案件编号:TMCC1191/2025(Consolidated)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