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天凤碎尸案│涉助邝港智潜逃 2男女串谋妨害司法公正罪成 还押至本月27日判刑

更新时间:15:22 2025-06-16 HKT
发布时间:15:22 2025-06-16 HKT

谭仔创办人28岁媳妇蔡天凤两年前疑遭肢解碎尸,案发后游艇公司男职员及无业女协助死者前夫邝港智潜逃,被控串谋妨害司法公正罪。控方早前结案陈词指,只要2人协议尝试帮助男子「Alex」便足以定罪,毋须谈妥租船价钱以至付费。辩方反驳指既未支付费用,协议便尚未达成,而无业女只是传话人,不知协议为何。裁判官陈志辉今午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定2人罪成,先行还押看管,案件押后至本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

男被告无作供辩护方向为从未达成串谋协议

陈官裁定所有控方证人诚实可靠,实话实说,直接清晰,盘问下不受动摇。41岁游艇公司男职员林舜在录影会面中提到与29岁无业女潘巧贤相识至少6、7年,一直保持联络;另一涉案人物Ivy则认识了3年,甚少联系,案发时Ivy经潘巧贤联络林舜为友人Alex租船。林舜在录影会面中称「我都唔知发生咩事,而且最后都冇租到船畀𠮶个人」。林舜没有作供或传召证人,陈官指林的辩护方向为林舜从未达成协议,对串谋毫不知情。
 

蔡天凤。
蔡天凤。
邝港智。
邝港智。

官认为女被告明知Alex不打算经海关出境

女被告潘巧贤审讯时曾出庭自辩,陈官拒绝接纳其供词,引述潘巧贤盘问时否认知悉航线或前往澳门要有船接驳等,陈官根据潘巧贤与Ivy讯息纪录,肯定潘巧贤不可能不知道涉案航线,也不可能不知道Alex打算不经海关出境,通讯纪录中潘巧贤与Ivy有问有答,非已读不回,故不可能不知情。

女被告非单纯是传话者

陈官续指当潘巧贤得悉租船费用达30万元时开始起疑,然而却没有即时退出及中止,还继续与Ivy商讨如何处理,因此陈官不相信潘巧贤只是传话者。陈官又指潘巧贤供称不知Ivy友人身份,没有追问,陈官反驳指起疑时潘巧贤不单不应该知道其身份,更不应继续参与,协助整件事情。潘巧贤曾在录影会面下供称「有朋友想出海玩」,然而讯息显示Ivy曾称「喺香港就上船当船P咁玩,船系接驳用」,可见租船时绝不是「当船P咁玩」。

裁定两被告与Ivy已达成犯罪协议助Alex离港

陈官认为一般人若非犯法,逃避追捕,不会忽然紧急地及秘密地租用船只不问价钱而离开香港前往澳门,而非经出入境管制站,否则正常人大可经正常途径出入本港,依然方便快捷。因此陈官指Ivy友人必然犯法被通缉才会出此下策离开香港,要「愈快愈好」,价钱亦非考虑因素,故推论林舜潘巧贤及Ivy均必然知悉Ivy友人可能逃避警方追捕或法律程序。陈官裁定3人已达成犯罪协议,有犯罪意图,协议为协助Ivy友人离开香港,由林舜安排船只,联络船家及水手;潘巧贤及Ivy则负责传话予友人Alex,即使根据证据无法肯定Alex便是邝港智,仍足以裁定2人串谋妨害司法公正罪成。

控方不依赖案件与蔡天凤有关

辩方为潘巧贤求情指量刑时须视乎所妨碍的罪行有多严重,本案虽与蔡天凤有关,然而控方并不依赖,也没有证据显示潘巧贤知悉Alex因何种罪行而遭调查,因此本案性质并不严重。辩方续指潘巧贤非主脑角色,原可不涉入案件,案中单纯为了帮助友人,没有个人得益,也没有给予过任何意见,参与程度低,希望潘巧贤可续准保释等候判刑。陈官反驳即使一般妨碍司法公正案件中,被告认罪再扣减刑期,也须判监,故拒绝要求,将2人还押至本月27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报告。

两被告同被控一项串谋妨害司法公正罪

两名被告依次为41岁游艇公司男职员林舜及29岁无业女潘巧贤,同被控一项串谋妨害司法公正罪,被控于2023年2月24日至25日之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预期针对一名称为Alex的男子有可能有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或有由执法机构进行而可能引致相关的法律程序的调查,一同串谋与一名称为Ivy的女子串谋作出一连串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以妨碍司法公正,即协助Alex紧急地及秘密地非经由入境事务处管理的出入境管制站离开香港。

案件编号:KCCC1111/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