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死因│退休海事处助理处长指 审核时「无为意」稳性计算不符「船总长度一成」规则
发布时间:14:30 2025-06-02 HKT
120多名港灯员工及亲友于2012年的国庆日晚上,登上「南丫四号」出海观赏烟花后遭港九小轮「海泰号」撞穿沉没,数分钟内一共39人葬身大海。死因研讯今进入第20日,退休海事处助理处长廖朝晖供称,2005年为南丫四号的稳性计算书作审批时,「无为意」不符合「船总长度一成」规则。
退休海事处助理处长廖朝晖大学主修工程学,涉猎船舶建造和航海工程,他于1997年入职海事处验船主任,并于2005年调派至本地船舶安全组。他表示在担任验船主任前,就船只稳性计算方面没有接受考核,相关的法例要靠自己理解和应用。廖指出,如果要为新船进行稳性计算,需要输入数据,「无一个礼拜都要三、四日」。他续指,海事处的计算程式与船厂不同,若结果相差很多,「都会睇返系厂入错,定系我哋入错。」,而最终须靠验船师的经验而作判断。
廖朝晖指审核稳性计算书时无发觉不符「船总长度一成」规则
死因研讯主任提及2005年财利船厂因申请升高在舵机房与油箱房的压载物,而提交「南丫四号」的稳性计算书,当时时任海事处验船督察周图锐就「南丫四号」的空载重量由1998年的63吨减到60吨而咨询廖。周图锐早前作供指,廖朝晖认为无须重新计算,研讯主任今于庭上询问原因。廖指,当时「南丫四号」的船身结构没有重大改变,只要重量改变不超过2%,纵向重心移动距离不超过1%,都可以接受。但研讯主任指出,当时空载重量轻了3吨,计算下重量改变了4.7%,超过上述标准,问廖这是否值得重新计算,廖无法回答。


研讯主任继续提问,指廖在2005年审核稳性计算书时,参考了1998年的稳性计算书,两者结果差距不大,属可接受,廖同意。廖补充,当时参考了「南丫四号」的新船稳性计算书、1998年的稳性计算书,与2005年作比较,看看不同状况有否变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怪异情况」。研讯主任就「怪异情况」提问,指若看图则,应明显看到「南丫四号」的尾舱是「好窄好细嘅一个舱」,为何没有引起廖疑问稳性计算不符合「船总长度一成」规则。廖指,比对之前的稳性计算书时,是以6个水密舱计算,「无令我有谂法佢唔符合要求」。
否认无用「船总长度一成」规则等是无做好工作
代表家属方的大律师李峰琦引述廖朝晖于2013年调查委员会报告的证供,当时廖称因为「南丫四号」没有改装,他根据上一份稳性计算书进行审核,两份计算书显示相同情况,廖遂假设舵机房与油箱房之间的舱壁是水密舱壁。而廖今于庭上指「无为意」,家属方质疑,上一份计算书出错,「你(廖朝晖)无为意到,所以继续错」,廖回答「系」。
家属方其后指出,廖在2013年的口供中只说参考了1998年的稳性计算书,没有参考新船稳性计算书,廖称「咁睇嘅话,系当时嘅记忆更准确」。家属方问为何叫周图锐无须重新计算,廖称,因船只无重大改动,没有增加其他重量,与之前的稳性计算中,船体没有改动。廖同意,负责下一份稳性计算书的人员都会将2005年的稳性计算书视作基准,遭家属方反问应更确保数据准确。廖回应指,「就算自己再入(计算),𠮶数据未必Exactly一样」。家属方指出「数据最终出错,所以下一手都错,就好似你咁,98年出错,你就跟住错」,廖回答「同意」。
家属方质问,廖当年没有应用「船总长度一成」规则,以及告诉周图锐无须重新计算数据,是否没有做好工作,廖均否认。家属方续指,当周图锐留意到空载重量有差异时,应深入调查,而非「就咁话可以接受」,廖不同意。
港灯方由沈信安律师代表,引述海事处于2005年发出的「南丫4号」验船证书,证书上有效期延期至2006年7月。港灯方提问为何海事处要求财利船厂提交稳性计算书,廖称「唔记得」。就海事处将稳性计算书作为延长验船证书的条件,廖表示须完成稳性计算书,才可以发出验船证书。港灯方质疑,何解财利提交稳性计算书后,海事处没有覆检,廖澄清「唔系无覆检,系无重新输入」,指数据对比1998年没有太大变化,没有改装或破损情况。
前首席验船主任指若有船级社认可 海事处不会再做稳性计算书
时任首席验船主任李国辉为廖朝晖的上司,他大学主修机械工程,拥有一级轮机师资格,于1987年加入海事处。他于2001至2007年担任本地船舶安全组首席验船主任,负责监督船体及机械分科的运作。
死因研讯主任就海事处须否核实稳性计算书询问,李表示须视乎情况,「大船有晒咁多Detail,唔需要再做一次」。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向李确认,若有船级社认可,海事处不会重新计算稳性计算书,否则便须重新计算,李指会由资深的验船主任做。家属方再就此提问,李国辉指出若船厂没有船级社认可,会外判予顾问公司作计算,这种情况下,海事处亦不会再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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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主理,死因研讯主任由李希哲代表,39名遇难者一并展开研讯,不设陪审团;有利害关系方为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分别负责建造及经营「南丫四号」的财利船厂、香港电灯有限公司;赵少琼的胞弟赵炳全坐家属列席听审。
39名遇难者为区晓霖、邬宝甜、张月媚、许嘉伟、李瑞兰、郭亮莹、苏贵媛、林日、司徒英、伍彩霞、郭文曦、张颂轩、徐莲好、王惠娥、林基玉、比索志豪、梁颂彩、易慧、黄丽珍、黎翠玉、徐志伟、陈敏盈、陈荣基、郑燕兰、刘静岚、梁家杰、李咏梅、甄子祈、古文昌、赵少琼、林蔚懿、胡毓芬、傅玉灵、林嘉敏、刘文丽、陈巧銮、郑先鑫、何黄佩兰、徐凯盈。当中包含8名儿童,他们于2012年10月1日晚上,在南丫岛对海域被淹死。
案件编号:CCDI-1075-1113/2012(MC)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