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意外 艺能工程等3项目经理涉虚报设备重量 获裁定串谋诈骗等2罪脱
发布时间:11:02 2025-05-30 HKT
MIRROR演唱会2022年发生严重意外,舞台电视屏幕从高处堕下,造成2名舞蹈员受伤。工程总承办商艺能工程及延伸公司的3名项目经理涉嫌向康文署虚报设备重量,实际超重3倍。3人否认串谋欺诈等罪受审,辩方早前结案陈词指众被告所呈交的负重表中充满大意愚蠢的低级错误,并非刻意欺骗康文署。暂委法官钟明新今早于区域法院裁定3人串谋诈骗罪及交替欺诈罪脱。
填写负重表人士疏忽无能导致错误叠加
钟官于判词中指出,除了辉固(香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兼结构工程师温志华作供时表现闪缩之外,信纳其余所有证人供词皆诚实可靠。钟官指出由于辉固审查两个负重表时疏忽,引致负重表上事项出现众多明显错误,认为证据显示填写负重表人士在准备表格时疏忽无能,缺乏经验导致错误。钟官指出负重表上运用粗略甚至有时错误的数字来计算,又忽略部份配件重量,导致了计算重量的错误叠加再放大。
未能证明负重表上错误因故意造成
钟官直言上述所有情况都支持填写负重表人士粗心大意和马虎,而非虚报,因为有些错误明显得令人无法想象是由一个想隐瞒其故意虚报的人所犯下。钟官举例指单单1个PA扬声器已重达1600磅,然而负重表上却填写8个PA扬声器也仅重1600磅,各种装备重量低估了达5至7倍,需考虑到案发时负重表必然要接受专业工程师审查批核,无法料到专业工程师会如此疏忽以致无法发现错误。除负重表外,钟官指出悬挂图则等文件同样充满错误,亦显示填写表格人士疏忽大意,因此钟官裁定控方未能证明负重表上所含错误,包括报称装置重量乃故意造成。
无法证明被告得知负重表中所报称重量失实
钟官又指控方无法证明任何1名被告知悉PA扬声器及LED屏幕墙的报称及实际重量,或知悉桁架等其他8项装备报称重量失实。钟官指出3名被告明显没有参与准备负重表,也没有专业知识来验证表中的任何数字或计算,此亦非其职责所在。钟官解释艺能工程42岁项目经理吴凯莹及61岁项目经理林志华仅负责协调统筹演唱会,将文件档案交予相应人士,也缺乏证据证明50岁广域策划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梁耀祖曾经阅读过负重表内容,及专注在装置和桁架的重量上。总而言之,钟官裁定没有足够证据表明任何被告曾认真阅读负重表或关注报称装置重量,控方未能证明任何被告知道负重表中报称重量失实,以致欺骗康文署。
无动机虚报重量诈骗康文署
控方指控3名被告必然有共同目的,为辉固批核负重表等文件,令康文署容许演唱会继续进行。钟官反驳指3名被告之共同目的并不违法或不实,不能构成共同欺诈目的,来作为串谋协议之基础,再者控方也未能证明3名被告达成协议,去虚报重量来诱使康文署容许演唱会继续进行,没有任何证据显示3人曾就此讨论,进一步指3人更无动机虚报重量来诈骗康文署。
辉固温志华无恰当履行职责 审查负重表时疏忽
钟官分析证据显示康文署职员依赖辉固作为独立顾问去评估审查,署方相关职员表明没有工程背景,对负重表中的数字一无所知,便直接传递给辉固,因此辉固的审查角色相当重要,署方相当依赖辉固签发的稳定性证明来允许音乐会继续进行。钟官续指温志华审查两个负重表时疏忽,未有行使正常程度的专业标准、关注和技能,辉固未能恰当履行演唱会的审查契约职责。钟官指若辉固恰当履行职责,便不会签发稳定性证明,因此在署方容许演唱会继续进行的决定时,辉固审查不力打破了当中的连锁因果关系,而非被告虚报重量所致。钟官终裁定3名被告串谋诈骗罪及交替欺诈罪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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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被控串谋诈骗及交替欺诈罪
3名被告依次为42岁艺能工程项目经理吴凯莹、61岁艺能工程项目经理林志华及50岁广域策划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梁耀祖,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及交替欺诈罪,被控于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间,串谋向康文署经理讹称两个负重表内注明的各项设备重量为实际重量,以诱使署方经理允许「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会继续举行。
递交悬吊设备负重表少报3.8万磅设备重量
控方开案陈词指,2021年中大国文化制作有限公司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申请举办「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演唱会,由艺能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演唱会舞台工程主要承建商,项目包括索具、灯光和音响等。吴凯莹负责协调各方及处理电邮通讯,林志华为艺能代表,而梁耀祖负责计算和检查场地天花能否负荷悬挂器材重量。艺能工程先后两次向康文署递交悬吊设备负重表,报称设备总重量约1.2万磅、涉案电视屏幕重600磅,惟电视屏幕实际重逾400公斤,设备总重量达5万磅,超重逾3倍。
辩方指众被告非刻意欺瞒康文署仅属大意愚蠢不构成罪行
辩方代表资深大律师陈政龙及黄佩琪结案陈词指两张负重表格上充满大意愚蠢的低级错误,众被告并非刻意欺骗康文署,而粗心大意无法构成欺诈罪行的基础。黄佩琪指控方无法证明众被告之间存在非法协议,没有证据显示众被告协议呈交涉案负重表来欺骗康文署,让演唱会继续进行,又无法证明被告有意欺诈,造成案中受禁后果。
案件编号:DCCC291/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