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会事故案 辩方结案陈词指虚报重量属粗心大意非欺诈 押后本月30日裁决

更新时间:15:11 2025-05-06 HKT
发布时间:15:11 2025-05-06 HKT

MIRROR演唱会前年发生严重意外,舞台电视屏幕从高处堕下,造成2名舞蹈员受伤。工程总承办商艺能工程及延伸公司的3名项目经理涉嫌向康文署虚报设备重量,实际超重4.2倍,3人否认串谋欺诈等罪受审。辩方今(6日)早上于区域法院结案陈词指众被告所呈交的负重表中充满大意愚蠢的低级错误,并非刻意欺骗康文署,而粗心大意无法构成欺诈罪行基础。案件押后至本月30日裁决。

3名被告依次为42岁艺能工程项目经理吴凯莹、61岁艺能工程项目经理林志华及50岁广域策划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梁耀祖,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及交替欺诈罪,被控于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间,串谋向康文署经理讹称两个负重表内注明的各项设备重量为实际重量,以诱使署方经理允许「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的演唱会继续举行。

控方开案陈词指,2021年中大国文化制作有限公司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申请举办「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演唱会,由艺能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演唱会舞台工程主要承建商,项目包括索具、灯光和音响等。吴凯莹负责协调各方及处理电邮通讯,林志华为艺能代表,而梁耀祖负责计算和检查场地天花能否负荷悬挂器材重量。艺能工程先后两次向康文署递交悬吊设备负重表,报称设备总重量约1.2万磅、涉案电视屏幕重600磅,惟电视屏幕实际重逾400公斤,设备总重量达5万磅,超重逾4.2倍。

辩方代表资深大律师陈政龙及黄佩琪结案陈词指两张负重表格上充满大意愚蠢的低级错误,众被告并非刻意欺骗康文署,而粗心大意无法构成欺诈罪行的基础。黄佩琪指控方无法证明众被告之间存在非法协议,没有证据显示众被告协议呈交涉案负重表来欺骗康文署,让演唱会继续进行,又无法证明被告有意欺诈,造成案中受禁后果。

案件编号:DCCC 291/2023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