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卫生督察涉偷食物样本案 被告同事选择向廉署举报舍向上司投诉:唔觉帮到手

更新时间:18:41 2025-04-29 HKT
发布时间:18:41 2025-04-29 HKT

5名食环署食安中心卫生督察涉擅取食物样本回家享用,其中4人否认串谋盗窃罪,其余一人承认交替控罪盗窃罪,并转任控方证人。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辩方继续盘问被告的同事,证人蔡洪阶指他频繁与廉政公署人员联络,积极参与调查过程,是否视自己为「卧底」。蔡回复称「一半系卧底」,另一半则是受调查人士。控方完成举证,裁判官王证瑜裁定表证成立,4名被告均不自辩或传召证人,王官将案件押后至6月25日作结案陈辞。

写20多封电邮向廉署举报

代表被告陈映姗的大律师李澍桓盘问证人蔡洪阶,质疑为何蔡不先向上司,即高级卫生督察刘巧君,投诉被告等人或有偷取政府公物的行为,再向廉署举报,蔡称「唔觉得刘巧君帮到手」。辩方续指,蔡曾寄20多封电邮予廉署人员,与先前自称为「被调查者」不符。蔡回答自己是投诉者,但不知是否首位投诉者。辩方问蔡会否视自己为「卧底」,蔡回复称觉得「一半系卧底」,另一半则是受调查人士。

承认指被告狡猾等内容属个人幻想

辩方之后引述蔡与廉署人员的对话,蔡形容被告陈映姗为人狡猾,又指当陈被调查时,她的丈夫会丢掉家中证物。辩方质疑这些内容均是蔡洪阶幻想出来,蔡同意。辩方又引述蔡形容被告余凤珍「唔系简单嘅人,随时会反抗,会嗌非礼」,蔡同意余未曾作出过非礼指控,上述内容是虚构。

4名不认罪被告为34岁陈映姗、29岁林晓君、28岁余凤珍及37岁李俊禧,均是食环署衞生督察,同被控一项串谋盗窃罪。他们被控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期间,在香港串谋偷窃部分替食环署食安中心购买,作食物检验用途的食品样本,而有关样本是特区政府的财产。同案35岁被告刘承轩早前承认交替控罪盗窃罪,转任控方证人。

案件编号:WKCC2693/2024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