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撞警车并辗过警员脚 前女友涉协助抹走车上指纹开审 自辩称到场只为取回车上婴儿用品
发布时间:14:39 2025-02-24 HKT
3年前大埔科研路发生交通意外,一名男子驾驶私家车遭警方截停间,先后开车撞警车再倒车辗过警员脚部后逃遁,并将车辆停泊在粉岭一个停车场。前女友涉于翌日到场企图销毁男子在车上的指纹,并取走男子的个人物品。涉案31岁女子今早于区域法院否认串谋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开审。开案陈词提及二人的通讯记录包括「抹一抹啲指模,总之掂过嘅位抹一抹佢啰」等内容,埋伏警员作供称曾目睹涉案女子在车辆前徘徊及左顾右盼,法官谢沈智慧裁定表证成立,女被告将进行自辩。
与男友通讯纪录显示被指示「攞毛巾抹指模」
现年31岁女被告林淑芳,报称无业,被控一项串谋作出多于一项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控罪指她与袁浩然串谋作出多于一项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包括(i)销毁袁浩然在涉案车辆上的指纹及(ii)将袁浩然的个人物品移离涉案车辆,以妨碍和阻挠香港警务处对2022年9月3日在新界大埔所发生有关涉案车辆的交通事件进行调查。
开案陈词指,大埔科研路在2022年9月3日午夜时分发生交通意外,一辆私家车时遭警车截查时撞向警车,其后更倒车辗过警员的脚,令警员的右脚脚趾挫伤。警方于同日中午12时许,在粉岭停车场找到涉案车辆并进行埋伏,发现本案被告林淑芳行近涉案车辆,在车头徘徊及使用电话后,林打开前座乘客位车门。埋伏警员随即上前截停林,林当时向警员解释受袁指示,从车辆取出生活用品。惟警方其后调查发现袁及林的通讯记录,林曾询问「架车度拎返嘢?」,袁确认后向林指「抹一抹啲指模,总之掂过嘅位抹一抹佢啰」、「戴住只手套先开车门㖞」及「抹一抹佢一阵间攞条毛巾」等,袁得到林回复后称「唔该老婆」。
男友被查车间开车接警车再辗过警员脚
承认事实指,男子袁浩然在案发当晚,在大埔科研路上驾驶一辆私家车时遭警车截查,其后该私家车忽然撞向警车,即使警员向袁表明身份,袁不但没有停下车辆,更倒车辗过警员的脚,令警员的右脚脚趾挫伤。涉案车辆继续逆线,在相反行车线高速行驶及冲红灯,并在凌晨时分停泊在粉岭名都嘉丽阁的停车场。同日中午12时许,警方在粉岭停车场进行埋伏,发现本案被告林淑芳行近涉案车辆,揭发林与袁曾有WhatsApp通讯记录。林于同月15日被捕。
案发时进行埋伏的警员庭上作供指,当日在粉岭停车场进行埋伏时,发现被告推著婴儿车慢慢接近涉案车辆,并在车头前面徘徊,左顾右望,期间留意到被告用手机与他人进行联络。约30秒后,见到该车辆的解锁灯闪了一下,随后被告用手拉开乘客门。警员随即上前截停被告,被告称依照前度指示从车辆取走生活用品。
被告自辩称获提供车匙到场取回女儿日用品
辩方梁照林大律师盘问警员,被告案发时除了在车辆附近徘徊是否有其他举动,警员解释「佢有望过挡风玻璃」,惟不清楚被告当时是否透过挡风玻璃观察车厢内的情况。辩方另提问,警员是否亲眼目睹被告用物品抹车辆及是否从被告身上检获毛巾等物品,警员称未能从被告身上发现抹车布,亦没有目睹被告戴著手套打开车门。警员续于盘问下透露,从车辆里发现两袋婴儿生活用品,包括婴儿衣服等。
法官谢沈智慧今裁定表面证供成立,被告自辩下供称于3年前与涉案袁浩然诞下一名女儿,自孩子出世后便依靠政府综援维生,惟袁一直吸毒、赌博及出轨等,被告早已与袁关系破裂并分居。案发当日早上6时许,袁致电被告,要求被告到涉案车辆取回早前购买的婴儿用品,并将车辆钥匙交予被告。被告感到奇怪,因自两人分开后,自己曾要求袁归还婴儿用品,惟袁不断提出欲见女儿的要求,被告得悉袁有吸毒,遂一直拒绝让袁探访女儿。被告称案发当日,袁「好顺摊」交出车匙让其取回物品,惟被告没有深入考究原因。
案件编号:DCCC1070/2023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