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公署提19项建议 优化翻新及编配收回公屋单位 房署:检视流程尽快将公屋编配予有需要者
发布时间:12:26 2025-02-20 HKT
【申诉专员公署/房委会/房署/房协】申诉专员公署主动调查当局收回、翻新及重新编配公屋单位的安排,并向房屋署及房协提出19项建议,包括建议房署改善独居租户离世后收回单位的程序,并修订相关工作指引;加强职员就独居租户离世后收回单位的工作的培训;研究在可行情况下为单位收回后至再推出编配的工作订定目标等,以加快单位流转。
房署:感谢公署肯定在收回公屋单位工作积极性
房署回应指,感谢公署肯定房委会/房屋署在收回公屋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采取优化措施,务求在收回公屋单位的程序、翻新及编配的流程上加快准租户入住的时间。房署会详细审视和研究有关建议,继续严肃处理及不时检视公屋单位的收回、翻新及编配等流程,尽快将收回的公屋单位编配给有需要人士。
房署翻新工程平均44天内完成 过去5年符指标
申诉公署指,今届政府除了努力不懈增加房屋供应,亦同时着力打击滥用公屋,两方面都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当局持续将收回的单位翻新后重新编配予公屋申请者。房署及房协在过去5年每年分别平均收回约1.57万个及1,100个公屋单位,房屋署及房协在收回单位后尽快进行翻新及安排编配,有助缩短公屋轮候册申请者的轮候时间。
申诉专员陈积志表示,经抽查发现,房署由收回单位至新租户租约生效平均需时76日,即单位在约2个半月后有新租户入住;房协由收回单位至租约生效平均需时87日,即约3个月可供新租户入住,公署认为有空间改善。
翻新单位方面,陈积志说,房屋署进行翻新工程的工作指标是平均在44天内完成,过去5年均符合指标;房协则有约9成翻新单位可于指标时间60日内完成,认为应秉持精益求精的精神,检讨现时流程及标准,加快工程进度,以缩减翻新单位时间。
陈积志表示,在公署展开主动调查行动后,房屋署已主动采取不少优化措施,务求令翻新回收单位及重新编配给公屋申请人的过程可以加快。相关措施已于去年11月开始分阶段执行,如房屋署已订立机制将空置单位的屋邨资料提早告知承办商,让他们可以预先安排物料及人手;及要求承办商优先翻新已获准租户接受的空置单位。公署认为房屋署及房协就收回单位程序、翻新及编配安排方面仍要进一步革新,以加快单位流转,确保公屋资源不会被浪费。
公署建议改善独居租户离世后收回单位程序
陈积志又指,现时房协及房署在处理独居长者租户离世方面,无明确指引说明如何跟进遗物处理问题。公署研究其中一宗个案显示,一名独居长者于2023年11月在单位内离世后,其居于内地的女儿为其执拾物品,女儿离开单位时没有通知保安员或物管处。同年12月至翌年1月期间,物管处曾多次致电户主女儿无果。房屋署最终于2024年2月1日收回单位,其后,物管处将单位内的物品弃置。
事主同年6月向公署投诉,不满房署未有尽力联络她便收回单位,以及把单位内的物品清走。公署认为,屋邨办事处无向户主女儿说明可保留单位的时间,令其误以为可一直保留直至完成执拾,反映现时程序有改善空间。
另外,公署建议,改善独居租户离世后收回单位的程序,并修订相关工作指引;加强职员就独居租户离世后收回单位的工作的培训,让职员了解修订工作安排的流程;改善与租户及其紧急联络人联络的安排,要求租户提供电邮地址以方便联络等。
房署指已展开优化措施 扩大翻新津贴适用范围
房署发新闻稿回应指,感谢公署肯定房委会/房屋署在收回公屋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采取优化措施,务求在收回公屋单位的程序、翻新及编配的流程上加快准租户入住的时间。
房署指,十分重视收回公屋单位的程序和安排,以至翻新及编配的流程,冀能令流程更为畅顺、提升编配效率及加快单位的流转,房委会/房屋署早前已展开一系列检视,探讨并落实优化措施,包括同步将正进行翻新工程的空置单位,预先编配予合资格的公屋申请者,只要翻新工程一完成,公屋申请者便可马上入住;以及在去件年11月扩大「空置单位翻新津贴」(翻新津贴)的适用范围至所有楼龄的空置单位;选择参与计划的准租户,均可划一获发相等于3个月租金的翻新津贴,以及灵活地使用有关津贴,作出更切合家庭需要的安排。
鉴于房委会加强打击滥用公屋,聆讯个案数目相对增加,为加快处理上诉个案,上诉委员会(房屋)自2022年中已精简处理程序和增加聆讯次数,包括简化核实上诉人身分的流程,以及在平日傍晚及周六早上增加聆讯节数。于2023/24年度起,上诉委员会的委员人数亦由以往约100人大幅增加近20%至120人;由接获上诉至达到裁决的平均时间则由2022年的四个月大幅缩减2023年的2.5个月。2024年上半年的时间更进一步缩减至少于两个月。
房署发言人指,会详细审视和研究公署建议,继续严肃处理及不时检视公屋单位的收回、翻新及编配等流程,尽快将收回的公屋单位编配给有需要人士。
记者:蔡思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