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员涉杀3岁女案 女友指被告将女儿猛摇、倒挂头撼地及淋冷水虐待 曾斥被告变态但无收歛
发布时间:14:50 2025-02-19 HKT
送货员向坐月女友淋泼通渠水令她多处烧伤,出狱后多次虐待近3岁的女儿,涉多番猛烈摇晃对方致脑出血死亡。送货员早前承认虐儿罪,惟否认谋杀罪续审。被告女友今(19日)于高院忆述被告「好似冇王管咁」,会无故捉女儿入厕所并用冷水淋泼致全身湿透,亦会捉住女儿的手臂前后摇晃致出现瘀伤,女友虽曾尝试阻止被告「好变态」行为,惟被告没有收歛反愈发粗暴。
以胸压女儿头部令她无法呼吸
被告案发时的女友、死者母亲梁小欣今续以视像系统作供,称2020年5月至7月与被告及女儿同住深水埗案发单位期间,被告对待女儿的态度越来越粗暴。梁忆述被告「好似冇王管咁」,她曾目睹被告3次胸压女儿头部。其中1次于5月某日的中午,梁在厨房煮食时,女儿与被告一同在睡房休息,当时女儿平躺床上,面朝天花板,被告赤裸上身,用心口压在女儿的头部,令女儿未能呼吸,历时约5至7秒。被告松开上身后,梁见女儿不但面青及惊慌,更不断哭泣,梁曾斥被告的行为或致死者窒息,惟被告未曾理会。
一手夹头一手淋花洒
梁小欣另供称,被告曾于数月内5次将女儿抱进厕所,一手夹住女儿头部,另一手持花洒向死者猛淋冷水,期间被告向梁提及「佢喊,要淋到佢唔喊先停」。女儿全身湿透,双腿凌空嚎啕大哭。梁称被告的暴力行为结束后,梁将女儿抱出厕所擦身及吹头。梁提到被告会「无端端抱佢入厕所」作出上述「好奇怪」的行为,惟梁害怕与被告作出正面冲突。梁交代女儿与被告同住前,性格开朗及活泼,但自5月中旬与被告同住后,女儿不但开始变得沉默「成日嬲爆爆」,更会不时无故发脾气,亦担心犯下错误。
多次捉住女儿手臂猛烈摇晃致身上出现瘀伤手指印
同年6月左右,当被告与女儿单独在睡房时,梁小欣曾目睹被告8至10次猛烈摇晃女儿,「系咁摇佢」,每次历时将近10秒,梁斥被告「你咁摇佢,会整断佢条颈」,惟被告未曾理会。梁庭上描述被告对女儿的摇晃行为时,指被告与女儿面对面,有时用双手插在女儿的腋下,有时捉住女儿的手臂前后摇晃,而女儿则不断哭泣。其后,梁便发现女儿身上出现青色的瘀伤及手指印,即使日日涂抹去瘀膏,瘀痕都要大概3至4日才散去。
捉住女儿双腿倒吊再头撼地
梁小欣续称,自己于7月13日中午在厨房煮食间,突然听见女儿的尖叫声,随即见被告用双手捉住女儿的小腿将她倒转成头朝下的姿势,将女儿头部撼落地下后再拉起,当时女儿的头与地下相隔3至4吋。梁曾对被告提及其行为「好变态」及或致「佢(女儿)有机会头都爆」。梁另提及被告曾于3个月内,4至5次趁女儿在床上站立时,用手捉住女儿的小腿,并用力拉抽,令她向后跌倒。
37岁被告刘佳坪,案发时报称送货员,被控虐儿、谋杀两罪。控罪指,他于 2020年5月至7月18日,故意袭击、虐待梁雅思;另于7月29日在香港谋杀同一人。案件由法官黎婉姫及4男3女陪审团共同审理。高级检控官林晓敏、黄乐同代表控方;大律师张耀良、陈思齐代表辩方。
案件编号:HCCC61/2022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