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调查主任涉赛车认危驾罪 被判180小时社服令、停牌半年
发布时间:16:07 2023-08-07 HKT
38岁廉署调查主任于去年2月清晨在八乡荃锦公路驾驶跑车高速行驶,并两度横越双白线掉头,另有3辆跑车尾随。4辆车最终遭警方截停。调查主任早前承认危险驾驶等6罪,今(7日)于粉岭裁判法院被判180小时社会服务令、罚款3600元及停牌半年;同案两被告判100小时社服令。裁判官斥被告嚣张地展示驾驶技术,其行为自私和驾驶态度危险,但考虑到被告有真诚悔意,调查主任更从没有交通或定额罚款纪录,故社服令足以惩罚各被告。
被告38岁廉署调查主任林志成、46岁地产代理罗俊明及43岁人事顾问陈颂南,原被控赛车罪,3人早前承认交替控罪危险驾驶罪。
控罪指,3人于去年2月12日在八乡荃锦公路近灯柱FA7917及灯柱FB3922之间危险驾驶。林另承认超速驾驶、2项横越连续双白线、强制性前灯没有有效运作及车辆废气排放超标等5罪;其余3人则承认车辆废气排放超标、大灯发出黄色光等8罪。
暂委裁判官冯念伟判刑时,引述案例指危险驾驶的汽车可以成为杀人或严重伤人武器,故判刑须具阻吓性,涉案车辆多于一辆,危险性和严重性亦提高,本案严重之处在于各被告在夜间驾驶,涉案路段有多处急弯和上下坡,而该路段时速限制为每小时50公里,各被告车速曾达每小时67至106公里,他们嚣张地展示驾驶技术,对其他道路使用者构成危险,其行为自私、驾驶态度危险,事件无人受伤实属侥幸。
冯官续指林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但考虑到林自取得驾驶执照以来,从没有交通定罪纪录或定额罚款纪录,报告亦透露各被告是好爸爸和丈夫,他们有真诚悔意,已得到教训和自我反省,降低了其重犯机会,故社服令足以惩罚各被告。
最终,冯官判处林180小时社会服务令、罚款3600元,另两人则判100小时社服令,罚款1500元及2200元;3人另须停牌半年及上自费驾驶改进课程。。同案被告40岁健身教练李君宇,则早前已判罚款3300元。
案发当日约清晨5时半,警方在八乡一带进行反非法赛车行动,其后看见4辆涉案私家车在荃锦公路驶向石岗方向,及后再驶回荃湾方向,期间在近英雄亭处,林驾驶车辆时横越连续双白 线,其余3辆车尾随林的车辆,但有驶入避车处掉头,并未横越双白线。警方同日6时许截停4车;林的车速曾达每小时106公里,而林、罗和陈驾驶均曾骑踏双白线约10次,并超出道路车速限制。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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