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叶芯嫙案︱14岁少年180刀捅杀师姐获判无罪 法庭披露77页判词内容

更新时间:12:15 2026-09-25 HKT
发布时间:12:15 2026-09-25 HKT

马来西亚雪兰莪州去年10月发生一宗震惊全国的校园谋杀案,一名时年仅14岁的男学生在校内女厕刺杀16岁学姐叶芯嫙。沙亚南高等法院本月14日裁定被告因精神失常而谋杀罪名不成立,判决引发社会强烈反响与争议。高庭法官阿德霖(Adlin Abdul Majid)于23日正式公布长达77页的书面判决书,详细交代判决理据并强调:法庭裁定罪名不成立,绝非否定被告的致命行径,亦不代表「案件没有发生」。

死者叶芯嫙的母亲发文悼念爱女。 fb / Aapple Wong
死者叶芯嫙的母亲发文悼念爱女。 fb / Aapple Wong
叶芯嫙案|疑犯在案发后被当场制服。 网上图片
叶芯嫙案|疑犯在案发后被当场制服。 网上图片
死者叶芯嫙的母亲发文悼念爱女。 fb / Aapple Wong
死者叶芯嫙的母亲发文悼念爱女。 fb / Aapple 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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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披露,案发于去年10月14日上午学校考试期间,被告尾随叶芯嫙进入女厕,在隔间锁门示爱遭拒后持刀行凶,导致受害者颈部及胸部身中180至200处刀伤失血身亡。

辩方审讯期间依据《刑事法典》第 84 条提出精神失常抗辩。法庭委任的精神科专家评估证实,被告患有「极早发型精神分裂症」,症状早在其13岁前(约9 岁起)已出现 。其手机内自2025年4月起留下的中文日记,亦记录了案发前持续存在的幻听与偏执型妄想,包括幻想自己被监视、被同学嘲笑,甚至幻听听到动漫角色指使他杀人 。

法官阿德霖在判词中指出,被告在病发时处于与现实脱节的解离状态,无法理解其行为的本质与错误性。法律不能要求在案发当刻毫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承担刑责。法庭最终判处被告谋杀表罪不成立,但同时勒令将其无限期安全收押于精神病院接受强制药物治疗与监控。死者家属对判决深表不服,控方目前已正式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