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推荐「遗产契」物业 准买家因按揭疑虑放弃 专家拆解业权买卖风险
发布时间:06:00 2026-03-14 HKT
申请按揭是置业过程中重要且复杂的一环,有准买家在社交平台发文,称获地产代理推荐同一座大厦的上下层两个单位,当得知下层单位为「遗产契」物业后,他因坊间流传此类单位无法承造按揭,遂拒绝考虑,帖文引起讨论。现时大众对「遗产契」物业按揭存有疑问,《星岛头条》为此专访中原按揭董事总经理王美凤,解答相关迷思。
网民:遗产盘属好货
该名准买家表示,代理同时推荐同一座大厦的10楼A室及11楼A室。当得知10楼单位为「遗产契」物业后,担心业权争议会影响按揭审批遂放弃考虑,转攻上方单位并在大型银行网站成功估价。不过,他仍有忧虑,若原业主曾在10楼单位内离世,会否连累上层单位的估价与按揭审批。
帖文一出,随即引起不少回应,有人表示「边个话你听遗产契做唔到按揭」,有人认为,遗产楼反而是「好货」,指出后人通常只求尽快套现分钱,不太计较赚蚀,较容易议价;另有留言指出,遗产物业、凶宅与按揭获批与否三者并无必然关系。

大众普遍认为遗产楼买卖程序繁复,忧虑业权不清,影响按揭批出。王美凤表示,俗称「遗产契」的物业,是指原业权人过身后,物业成为遗产。
若属「联权共有」(俗称「长命契」),当其中一位联权共有人去世,其所持有的物业权益会自动及完整地转移给其他在生的联权共有人,因此处理手续相对简单。在生的业权人只需要将先人的死亡证连同相关法律文件,交由律师在土地注册处办理登记手续。完成后,业权记录便会更新,整个遗产物业转名程序就此完成。
若原业权人生前立下清晰遗嘱,遗产分配便会按其意愿进行。遗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可向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申请「遗嘱认证书」(Grant of Probate)。这份文件等同法院确认遗嘱有效,正式授权执行人处理物业买卖;若原业权人没有订立遗嘱,合资格的继承人需向法院申请成为遗产管理人,并取得「遗产管理书」(Letters of Administration),才有权处理遗产,包括将遗产物业出售。

王美凤指出,在土地注册处正式登记「遗嘱认证书」后,银行一般都会接受按揭申请;而对于无遗嘱个案,在登记「遗产管理书」后,有银行已可接受按揭申请,但亦有不少银行会要求借款人完成申请及登记「遗产归属契」(Assent),才接纳按揭申请。这份文件的作用,是正式将物业的业权由死者的名义转移至指定受益人的名下。
若上述法律手续未完成,「遗产契」物业的按揭申请会被拒,而由于银行对遗产物业的取态不一,最理想做法是先向银行确认所需文件及批核条件。
律师把关 业权查册不可或缺
王美凤续指,即使银行同意批出按揭,最终仍会聘请律师查核物业是否具备良好业权,包括核实是否有业权不清的地方。若律师发现业权不清或中途出现遗产争拗,买家最终可能无法顺利完成按揭手续 。她强调,这种潜在的业权风险不仅限于遗产物业,在一般常规物业买卖中同样有机会发生,因此买入物业前从物业查册先了解基本的业权情况及确认业主身份。
针对该买家担忧若下层单位业主曾在室内离世,会否影响上层单位的按揭问题,王美凤表示,假设原业主在单位内因年老或疾病自然离世,一般不会被界定为「凶宅」,原则上不会拖累相邻或上下层单位的估价与按揭。
她补充,只有在极端情况下,例如遗体发臭或牵涉新闻报道,银行才可能留下相关纪录。整体而言,单位内自然身故的影响通常相对轻微,一般不视作事故单位,亦未至于波及旁边或上下层的物业;若有疑虑,可先找银行替物业作估价,若属于市场正常价格,及银行如常接纳按揭申请,意味物业未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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