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3男3日奸12岁女多次不立案 家属控警渎职又不立案惹议
发布时间:12:00 2026-01-21 HKT
内地法律规定与未满14岁幼女有性行为一律视为强奸。甘肃有12岁女童被3名男子,禁锢3日在车上及酒店多次强奸,但警方却不立案,受害人家属找媒体曝光,坚持追究10个月才改控强奸。至于举报办案民警渎职,检方同样不立案,仅对涉事12人问责,处理手法在网上引发广泛质疑。
网友约见面车上强奸受害人
澎湃新闻报道,受害人小燕(化名)是甘肃临夏和政县人,2021年12岁小学毕业未久的她,在网上认识马某华,同年7月相约见面。
二人见面时,小燕被邀上一辆7座汽车,同车有马某云及司某云,途中,马某华及司某云在车上猥亵及强奸小燕。

小燕之后被带住一间宾馆,被禁锢的3日里,多次被马某华及司某云强奸,过程被拍片,又逼小燕录音,承认自愿发生性行为。
小燕2021年8月1日凌晨1时许获释后,独自在临夏市中心广场呆坐,遭周某洒搭讪、纠缠带到另一宾馆,遭3次强奸。
警指无犯罪事实不立案
翌日下午,小燕叔叔马建强(化名)找到失踪的小燕,获知她被多人性侵后报警,警方仅调查至8月6日,即以「孩子自愿谈对象」、「认为无犯罪事实发生」为由,不予立案。
马建强几经追究,案件始改为聚众淫乱,将马某华、司某云刑拘15日。
马建强质疑处分,要求重查未果,在2022年5月,将案件曝光,引起媒体及社会注意,临夏州始成立联合调查组,并在成立同日刑拘上述疑犯,最后马某华、司某云、周某洒、马某云因强奸罪成,分别判刑6年至15年。

12人问责名单未公开
马建强认为,办案的民警最初不立案及之后仅改为聚众淫乱是渎职,要求问责。2023年4月,临夏州纪委监委发通报,案件有12人被问责,给予处分或调离公安系统等处罚,但问责名单未有公开。
马建强不满处分过轻,一直上诉到省检察院。2025年12月,甘肃省检察院作出复议决定,维持不对涉事民警立案调查渎职。
检察院解释,无证据证实涉事民警存在主观故意滥用职权或徇私枉法,他们办案过程虽「的确有问题」及有过错,但未达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程度。

复议结果,引起网民广泛讨论,「不立案的问责名单也应该公布啊」、「十个月才立案强奸?」、「12个明显有问题的公职人员连最基本的公示都没有,太可怕了」、「这到底收了多少钱啊」、「如果没有网络会是什么样子?」、「这还是人间的新闻吗?」、「即使这样也不开除么」、「不用猜了,明显有猫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