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挂粪袋︱成都妇2年遭家暴16次 前夫方被判退还¥91万

更新时间:14:30 2025-07-18 HKT
发布时间:14:30 2025-07-18 HKT

在四川,「成都女子两年被家暴16次终身挂粪袋」一案有最新消息,据受害人谢女士称,她起诉前夫贺某某及前奶奶(家婆)杨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宣判后,对方提起了上诉。她近期收到法院裁定书,由于对方未缴纳上诉费用,自动撤回上诉。

前夫方未交费自动撤回上诉

据悉,谢女士结婚两年内被丈夫贺某某家暴多达16次,后谢女士与贺某某的离婚纠纷案与民间借贷纠纷案陆续开庭审理。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一审判决书显示,谢女士诉称,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贺某某多次转账给其母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每笔转账均备注「借款」「借支」,与该公司还款相互品迭后,尚有91万余元(人民币,下同)未归还。谢女士认为,这些钱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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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公司辩称,法定代表人杨某不清楚这些事情。贺某某则称,其母的公司由他管理,转账并非是借款,是由贺某某与其他建筑工程公司的交易往来,是过账做银行流水,备注为「借款」或者「借支」是方便与另外的工程公司或者其他公司进行资金周转。

法院审理认为,贺某某未提交证据证明上述款项通过案外人或案外人控制的公司转回贺某某个人账户,完成了过账的资金闭环,其关于案涉款项为过账的抗辩理由法院不予采信。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公司应向谢女士归还借款91万余元。宣判后,被告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据极目新闻,当事人谢女士7月17日表示,她收到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书载明,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一方未在规定日期内缴纳上诉费用,故作出裁定,上诉人贺某某及其母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91万余元的债权属于她和贺某某共同所有,具体分割方案将根据离婚财产分割比例处理。

谢女士指,目前她尚未收到对方的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