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土地查册|庄豪锋指滥用数字少质疑立法必要 发展局:立法有预防作用

更新时间:15:28 2026-11-06 HKT
发布时间:15:28 2026-11-06 HKT

政府拟修订土地业权注册制度,当中包括收紧土地查册安排。新规定下查册须符合九项「指明目的」,当中并没有豁免传媒查册,以及不设上诉机制。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庄豪锋在附属法例小组委员会上提出质疑,指现时私隐专员公署就查册收到的投诉少之有少,认为在现时无需大费周章修订法例。

发展局回应时指,不应单凭投诉数字决定是否立法,法律具有「预防性质」。即便被调查的个案极少,但对受影响人士而言,私隐被侵犯的损害可能极为严重。

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庄豪锋质疑,指现时私隐专员公署就查册收到的投诉少之有少,认为在现时无需大费周章修订法例。
实政圆桌立法会议员庄豪锋质疑,指现时私隐专员公署就查册收到的投诉少之有少,认为在现时无需大费周章修订法例。

庄豪锋在会上指出,过去5年累计土地查册的数字达2500万宗,但私隐专员公署只收到20宗涉嫌滥用土地登记册资料的投诉,当中只有2宗展开调查,「我计返,百分比应该系小数点后面有7个0。」他质疑,当社会对修例仍存有那么多疑问,同时投诉滥用的数目极少时,是否仍需要立法修订,「如果影响唔大,又何必大费周章,难为家嫂呢?」

发展局:查册制度不设限制会有私隐问题

发展局常任秘书长(规划及地政)何珮玲在会上回复提问时则重申,修订业权注册制度,目的是为了简化核实业权的安排,册上登记的业主在法律上即被确认为业主。

她指出,既然新制度「以册为准」,故如果查册制度仍然不设限制,便会带出私隐问题,发展局有需要设立一个合乎比例、又保障私隐的安排,去保障市民私隐。她亦补充,主体法例已经在去年9月通过,列明查册必须符合「指明目的」,故现时要处理的是厘清「指明目的」具体包括什么。

何珮玲指出,明白传媒对法例修订的忧虑,重申记者在提交查册时只要列明查册用途及怀疑涉及的公众利益,土地注册处处长都会在一至两日的工作天就批核申请。她又指出,虽然没有上诉机制,但记者可以在处长拒绝相关申请后,再提交新的理据及补充资料供处长再去考虑申请。

何珮玲认为,不应该单凭数字去决定要不要立法,因立法背后有预防性的作用。资料图片
何珮玲认为,不应该单凭数字去决定要不要立法,因立法背后有预防性的作用。资料图片

促放宽「公众利益」查册 

庄豪锋表示,同意要保障私隐,但认为现时滥用机率太少,认为可以应容许记者在「指明目的」选择了「保障利益后」,无须再由土地注册处处长把关则可查册,「亦唔想令到时处长要作出咁大、咁有争议嘅决定,到时更加麻烦。」

不过,何珮玲则认为,如涉及公众利益必须要有制度平衡个人私隐。她亦指,不应该单凭数字去决定要不要立法,因立法背后有预防作用,「而且就算个案唔多,例如有两宗个案连私隐专员都觉得要调查,受影响人士所受嘅影响亦可能好大,唔系单凭数字决定去不去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