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大湾区律师管理办法》 林定国:为大湾区律师制度发展提供坚实支持

更新时间:10:44 2026-10-11 HKT
发布时间:10:44 2026-10-11 HKT

律政司表示,欢迎国家司法部发布并于10月5日起正式施行《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执业活动管理办法》。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表示,《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规定报考条件、申请执业程序、业务范围和执业管理等要求,落实其专业发展路径,此举是清晰显示国家对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的重视及支持。

随着为期数年的大湾区律师试点工作于今年10月4日届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早前已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正式将大湾区律师制度恒常化,同时订明相关细节均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规定。

司法部刚在10月5日发布了《管理办法》明确规范大湾区考试报名条件,申请执业程序及执业范围等事项,包括订明相关考试每两年举办一次。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指:「修订后的《律师法》连同《管理办法》, 确立了大湾区律师执业制度和实施细则,为该制度的长期稳健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和清晰的指引,我对此表示热烈欢迎,并感谢内地机关的大力支持。」他鼓励香港法律人才尽早加入大湾区律师行列,善用「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把握区内发展带来的无限机遇。

未来,律政司将积极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及《行政长官2026年施政报告》中有关大湾区律师执业的政策措施,全力配合内地部委落实相关制度,以充分发挥香港法律专业的独特优势,深化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合作。

《管理办法》:https://www.moj.gov.cn/policyMan.../regulationDetail.html...

图片:林定国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