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区议员施骏兴性侵未成年女罪成 民青局委任5人委员会彻查 包括陈振彬

更新时间:19:24 2026-09-22 HKT
发布时间:19:24 2026-09-22 HKT

元朗区议员施骏兴日前被法庭裁定「与年龄在16岁以下的女童性交」罪名成立,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今日(22日)宣布,已根据《区议会条例》及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委任监察委员会对其展开调查。民青局局长麦美娟强调,政府高度重视区议员的个人品行与诚信操守,委员会将以严谨、公正及客观的方式跟进,完成调查后会向当局呈交报告,以决定适当处分。

跨区议员及界别代表组成五人小组

因应施骏兴于本月14日被判罪成,元朗区议会主席及三名元朗区议员同日已根据《区议会条例》(第547章),正式对施骏兴发起调查。民青局局长随后委出五人组成的监察委员会,成员包括陈振彬、林翠玲、姚逸华、李清霞及廖子聪。监察委员会会确立有关指称所基于的事实是否属实,并就已确立的事实是否构成根据《条例》施加处分的理由,给予意见。

麦美娟指出,五名成员包括一位非担任区议员的人士,以及四位来自元朗区以外的区议会议员。成员来自不同界别且地区经验丰富,监察委员会会以严谨态度,不偏不倚、公正持平、独立及客观的方式,按机制进行调查。

 

民青局局长麦美娟强调,政府高度重视区议员的个人品行与诚信操守。
民青局局长麦美娟强调,政府高度重视区议员的个人品行与诚信操守。

麦美娟:重视区议员品行诚信 查明后再作公布

她补充,政府非常重视区议员的品行和诚信,《区议员履职监察制度指引》已明确指示区议员必须在任何时间及方面注意个人言行,确保与区议员应有的声誉相称,并符合公众期望。她相信履职监察制度能对失当行为进行调查及惩处,确保每一位区议员尽忠职守、服务居民。

民青局表示,监察委员会完成调查后将呈交报告予民青局局长考虑,局长会在审视报告后作出裁决并适时公布。为避免影响调查工作及确保程序的公平性,民青局在委员会进行调查期间不会就案件作进一步评论。

民政总署:酬津已在还押当日起暂停发放

民政总署回复查询时补充,元朗区议会主席知悉施骏兴的地区办事处由9月21日起停运,并已请当区其他区议员协助加强留意居民所需,为有需要市民提供服务,无论如何,会确保区议会为市民提供的服务并不受影响,而根据既定指引,当区议员被还押,酬津在还押当日起暂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