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首长责任制︱未涵常秘惹议 政府:「行政责任两级调查机制」涵所有人 倘常秘牵涉亦包括

更新时间:19:19 2026-04-27 HKT
发布时间:19:19 2026-04-27 HKT

政府提出建立「部门首长责任制」,惟涵盖范围未包括最高级别的常任秘书长,政界关注会否出现漏洞,担心「有镬卸畀下属」等情况出现。立法会公务员及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明日讨论「责任制」,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今日(27日)发文指,留意到社会对「责任制」有不同理解和意见,为清晰化「责任制」概念和实际运作而再作阐释。她表示,为让两级调查机制的本质更清晰,政府会称此为「行政责任两级调查机制」,调查会以发生的问题为触发点,若问题严重,或涉及广泛或重复性的系统问题,可启动调查;调查对象会涵盖牵涉在有关问题中的所有人员,如常任秘书长牵涉其中,也会包括在内。

杨何蓓茵:「责任制」目的是强化行政问责

杨何蓓茵指,在现行制度下公务员已须为其工作绩效问责,其品行行为也要符合政府要求。工作表现欠佳者会由工作表现管理机制处理;有不当行为者由纪律处分机制处理。两个机制均涵盖所有职级的公务员,包括常任秘书长,「如果工作表现欠佳,后果最严重者会被着令退休;有不当行为者,后果可由警告至革职。」

她提到,去年《施政报告》宣布建立的「责任制」及两级调查机制,目的是强化行政问责,清晰化部门领导级公务员的责任,而并非取代现有的工作绩效问责制度。

杨何蓓茵指,为让两级调查机制的本质更清晰,政府会称此为「行政责任两级调查机制」。调查会以发生的问题为触发点,若问题严重,或涉及广泛或重复性的系统问题,可启动调查。调查由独立的「公务员敍用委员会」进行,更有公信力。调查对象会涵盖牵涉在有关问题中的所有人员,如常任秘书长牵涉其中,也会包括在内。

杨何蓓茵强调,设立「责任制」的主要目的是透过明确要求及制度化部门首长须对部门工作负责,增强部门的执行能力,提升部门的工作效能,未来一段时间,政府继续做好解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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