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侣登记机制|法案委员会首开会 曾国衞:特区婚姻自由仅限于异性结合 无转寰余地
发布时间:13:47 2025-07-23 HKT
审议《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条例草案》的法案委员会今日(23日)首次开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开场发言时表示,草案充分展示特区政府的坚定立场,一是恪守司法裁决的积极义务责任;二是捍衞传统婚姻的坚定立场;三是致力平衡社会整体利益的管治担当。他重申,特区政府坚决维护法治的决心从不动摇,按照终审法院的裁决,政府有积极义务,须于两年内建立替代框架,让同性伴侣关系获得法律承认,并制定伴随的适当权利和责任,今次草案充分展示政府对法治的坚守,从不因为议题具争议性而有所动摇。
曾国衞:「登记机制」与「一夫一妻」婚姻制度不能混为一谈
曾国衞指草案目的十分清晰,是设立一个替代框架,使同性伴侣关系获得法律承认,保障其私生活权利不受侵扰,同时制定承认同性伴侣关系而赋予的核心权利和责任。他说,政府深切明白部分议员与市民的忧虑,担心草案若通过,将冲击「一夫一妻、一男一女」的传统婚姻制度,他重申特区的婚姻自由仅限于异性结合,这是《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的明确规定,终审法院亦已作出清晰的裁决确认,「绝没有转寰的余地」。
曾国衞:机制平衡实际情况及公众期望
曾国衞又指,现时建议推出的「同性伴侣关系登记机制」,与目前的「一夫一妻、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绝不能混为一谈,「作为负责任的政府,我们亦早已开宗明义表示,特区政府维护传统婚姻的决心坚如磐石。」他指,草案建议所包含的权利,旨在解决同性伴侣在现实生活中因缺乏法律身分承认和保障而导致出现的重大困难,从而满足他们的「基本社会需求」,而制定承认机制的登记必须条件亦是充分考虑了香港的实际情况、社会整体利益和公众期望,取其平衡,尽量为各方所接受。他相信各议员必定能够以理性持平、实事求是的态度,专业审议草案,妥善落实在《香港人权法案》下的积极义务。
若立法未能通过 终院裁决继续有效
会上,多个政党包括民建联、工联会、经民联、自由党等继续表明反对。有议员问及若草案被否决,政府如何履行法院命令,律政司法律政策专员梅基发指,终审法院的宣告并非命令,无指令政府须采取的措施,亦不能指令立法会如何处理法案,政府尊重立法会审议决定,相信议员会按职能审议;若法案未能获立法会通过,终审法院的裁决命令继续有效,政府有持续责任履行法律义务。
亦有议员问及,如草案未获通过,有否评估对本港法治的影响。曾国衞回应指,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基石,不能动摇,而终院裁决是香港司法制度一部份,按照《基本法》行使终审权,「如果完全唔尊重佢、唔遵守,无疑对法治有好大影响,不单止是特区政府受影响,整个香港特区都会受影响」,反问如政府不按裁决订立框架,「我哋仲点可以同出面讲,香港法治领先于世界?」
至于能否以行政手段代替立法。曾国衞表示,法院裁决特区政府须在法律上承认同性伴侣关系,因此须以立法形式进行。律政司表示,以立法方式保障同性伴侣的基本社会需求是最理想做法,如果透过行政方法处理,例如预先授权进行医疗决定,未必处理到突发情况。
相关新闻:同性伴侣替代框架|须先在海外注册有困难?曾国衞:属清晰、可验证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