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滥用公屋拟刑事化 议员忧「杀错良民」 何永贤:上诉机制行之有效
发布时间:17:48 2025-02-03 HKT
【严重滥用公屋/打击滥用公屋/刑事化/何永贤】今届政府提出多项打击滥用公屋措施,房屋局今(3日)向立法会房屋事务委员会提交《房屋条例》的修订建议,包括把严重滥用公屋变成罪行,最高可罚款港币50万元及监禁1年,当局指会争取在2025年第二季内将条例提交立法会审议,目标7月通过条例。
有议员担心措施「有杀错无放过」,甚至导致「人心惶惶」;亦有多位议员举例,如在公屋帮人补习、子女隐瞒有物业导致父母需迁出公屋,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表示,很多例子要用「常理人」的角度考虑,制度设有上诉委员会,相信上诉机制有效。
制小手作寄卖违规?何永贤:非店舖用途当局容许
选委界梁毓伟询问补习是否属于严重滥用公屋,又查询之前因追诉期短而错过了多少个案,导致无法检控。何永贤回应指,目前增加了退休纪律部队人员带领资源运用小组以打击滥用公屋,相信将严重滥用公屋刑事化后可以减少滥用个案。
她续指,严重滥用公屋个案主要针对将公屋变成生财工具的情况,如有人将公屋用作补习社等商业用途,将违反租约,房署可以发出迁出通知书。不过何永贤亦提到,明白新世代有很多在家工作,或有在家自制小手作后到外面寄卖,指这些行为均非在公屋内用作店舖用途,因此当局容许。
民建联陈学锋指有居民担心措施「有杀错无放过」,举例如有市民做小手作,并以公屋地址作为商业登记地址,或子女借家中公屋地址作商业登记,会非常容易跌落「陷阱」,指公屋居民并非「做大生意」,如非常容易便会堕入法网,担心导致人心惶惶。他又询问预计多少人会受到措施影响,而如果有人主动上交公屋单位,当局会否追究刑责。
何永贤表示,如有市民以公屋地址作商业登记,但实际上商业活动并非在公屋内发生便不算严重滥用,不过她提醒市民,如使用公屋做商业登记,要留意可能会引起怀疑。

主动上交单位不设追溯期
至于收回公屋单位数字,何永贤引述,过去一年收回2,800个单位,估计新一年数字会「维持咁上下」,而申报期正在进行中,目前有48万个单位,即一半单位已经完成。她又指针对严重滥用公屋个案主动上交,将不会设追溯期。
民建联刘国勋同样担心会「杀错良民」,指有公屋居民申请居屋并成功购买,但在搬入居屋和租住公屋之间的空窗期,被人指他有物业及滥用公屋。何永贤表示如全家人申请购买居屋,并承诺上车后会交回公屋,当局会容许他们在原公屋住到居屋收楼为止。
何永贤:仔女要乖 唔好累老人家
九龙中杨永杰指,有个案子女未有告知家人已经买楼,最后「累街坊全家都冇屋住」,年老的父母最后被逼住㓥房,询问当局是否可以酌情考虑这些个案。
何永贤指条例需要看「合理辩解」,法庭会以此作出判决,又指希望「仔女真系要乖,唔好调返转累到老人家」,称上诉委员会会就个案考虑。她又指过去一年上诉委员会中,成功上诉的个案达到14%,证明上诉机制有效。
记者:曾卓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