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乐居虐儿案|涉抱起幼童致头撞墙官斥无悔意 24岁女罪成判囚3个月
发布时间:18:46 2023-03-16 HKT
香港保护儿童会辖下「童乐居」前年年底爆出虐儿事件,当中有34名员工涉虐待儿童事件被控。连月来有多名被告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今日(16日)其中一名24岁幼儿工作员,涉嫌将幼童拉倒及令其头部撞地,同时涉抽起幼童再抛向墙壁,她否认对所看管儿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经审讯后今日(16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3个月。裁判官叶启亮指,被告滥用社会和公众对她的信任,更试图推卸责任,在审讯中称事主闹情绪和诬蔑事主可能会伤到其他幼童,不见其悔意,判监是唯一选择。
裁判官斥被告企图卸责无悔意
被告陈霭盈(24岁)被控于2021年12月2日在在旺角砵兰街香港保护儿童会内,身为负有管养责任的人,而故意袭击或忽略16岁以下的一名儿童。早前被告出庭辩称,事主案发时一直哭闹,亦多次走向患传染病的幼童,她须抱起事主及将他放回地垫范围,并称自己有「就住力度」将事主放在地上,虽当时动作有责罚意味,但无意伤害或袭击事主,只是令对方冷静,并非发泄或报复。裁判官叶启亮今裁决时,指根据闭路电视,事主是遭到被告拍头后才开始哭闹,而被告声自己「就住力度」,但被告的动作根本不是将事主放落地上,而是3次将事主扔到地上。官指被告说法明显是掩耳盗铃,为求脱罪杜撰借口,说法看似安全,却跟袭击行为大相迳庭。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案发时21岁,过往也无案底,虽被告不认罪,但于审讯诏程中没有挑战控方案情,某程度上亦节省法庭时间,而且从案发前的闭路电视片段来看,被告对待其他幼童和事主的态度,并非晦气或「攞小朋友出气」。

法官叶启亮判刑时指,即使无医疗报告,不知道事主会否留下永久伤害,惟案情严重,被告重复袭击事主,其中一次更将事主扔到没有地垫的地上,头部亦撞到墙身。被告虽然曾修读幼儿教育课程,但照顾事主时竟没有耐性,粗暴地对待年仅2岁的事主,而且事主当时贴着退热贴,被告理应知道事主不适。叶官指,法庭必须传达虐待或疏忽照顾儿童有严重后果的信息,被告行为滥用社会信任,更试图推卸责任,在审讯中称事主闹情绪和诬蔑事主可能会伤到其他幼童,看不见其悔意,判监是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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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