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户港女继承去世家人旧私楼 网上求问「两全其美」方法 网民轰:又想要钱又想要公屋
更新时间:14:52 2025-10-21 HKT
发布时间:14:52 2025-10-21 HKT
发布时间:14:52 2025-10-21 HKT
近年来,香港政府加强打击滥用公屋,如发现公屋人士瞒报入息或虚报物业资产将勒令迁出,相关人士更可能会遭检控。最近,有港女在社交平台发文,指其同性友人与家人同住公屋达18年,早前因家人去世并继承其旧私楼,惟不知继承后能否继续在公屋居住,并代友人向网民请教有何「两全其美」之法。帖文引起网民热议,有网民建议卖出私楼;惟更多网民批评指此举为霸占公屋资源,直斥「又想要钱又想要公屋!」即看下文了解详情。
继承去世家人旧私楼 公屋户港女意图1人霸两屋?
近日,有网民在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发文,指女友人为公屋户主,与家人同住公屋至今达18年。最近,由于家人去世并遗下旧私楼,指定该女户主为唯一遗产继承人,「这样是否一定要迁出公屋,或者有何其他方法?」后来楼主补充,女户主已询问过房署主任,对方回复指「当遗产一转名就要搬走」,于是楼主决定代女友人向网民求教,好奇能否在不转名、未完成承办手续及没有业主的情况下出租私楼单位,或是有其他「两全其美」之法。
网民怒轰:又想要钱又想要公屋
帖文引起网民讨论,有网民建议楼主友人放弃公屋单位,「不要公屋,搬去私楼住」、「咪迁入私楼啰」、「转继承权畀其他人」、「将私楼卖出」、「可以唔登记,直接揾中介出租。」
与此同时,不少网民批评楼主友人此举为霸占公屋资源,「又想要钱又想要公屋」、「唔办遗产承继就唔会承继,又想要钱又想要公屋?」、「想要公屋又要私楼同埋啲租。」亦有网民质疑楼主友人未有如实申报资产,「户主同家人同住公屋,家人去世后留下私楼,即系话住公屋𠮶阵时家人已经有物业,无申报?」据房屋署政策显示,如公屋住户虚报或漏报入息及资产,房委会可根据房屋条例提出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罚款港币50,000元及监禁6个月。
图片及资料来源:Facebook@公屋讨论区
文:Y
延伸阅读:公屋夫妇女住户因事逾1年无返港 求问如实申报后「最坏情况」 网民提醒:虚报资料系刑事
最Hit
六合彩三奖得主集体「上水」!Threads惊现中奖潮 幸运儿揭开中奖玄机|Juicy叮
2025-11-10 14:10 HKT
《爱回家》男星太太第三度怀孕 三年抱三养子女花费不菲急搲捞 网民:系咪要结扎?
2025-11-10 12:30 HK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