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2025|业主勿忘供楼利息可扣税 上限长达20年 一个情况免税额增至12万

更新时间:06:00 2025-05-27 HKT
发布时间:06:00 2025-05-27 HKT

近期港元拆息持续回落,让供楼人士负担减轻不少;同时,适逢税务局月初已发出报税表,各位业主们记紧申请供楼利息扣税,以进一步抗击「息魔」。

写字楼及舖位不适用

供楼利息扣税,正式名称是「居所贷款利息扣除」。若供楼人士在港持有物业,并且用于自住用途,就可申请将按揭利息用作扣税,扣税上限为每年10万元,扣税年期为20个课税年度,业主可自行决定想申请扣税的年度,并不需要连续申请。不过,这项扣税只限于住宅,而写字楼及舖位等物业并不适用。

免税额最多提高至12万

此外,由2024至25课税年度开始,只要纳税人在报税年度内,是与2023年10月25日或之后出生的首名子女同住,居所贷款利息的免税额可由10万元提高至12万元,直至子女满18岁为止。

楼花期供楼利息不能扣减

另一方面,新盘业主需留意税局规定自住物业才可申请扣税优惠,而「自住」的定义是以入伙一刻计算,因此若购入的是远期楼花,在入伙之前的利息支出并不能作出扣减。

扣税期长达20个课税年度

至于如何运用供楼扣税优惠才可达至最佳效果?主要视乎按揭利息多寡及业主入息情况。一般而言,对于上车人士来说,由于按揭以息随本减方式计算利息,按揭年期越长、利息开支越高,即刚开始数年的按揭利息比例较高,因此可尽早使用扣税优惠。然而,部份年轻上车人士薪金或较低,则可考虑留待日后薪金及交税水平较高时,才运用供楼扣税优惠。

另一考虑点是目前扣税期长达20个课税年度,因此供楼人士也毋须太忍手,可以及早享有优惠,毕竟未来难以保证税务局会否延长或缩短、甚至取消有关政策的年期;业主也未必能确定未来会否提早卖楼或赎楼。

联名物业可按业权比例申请

至于以联名方式持有物业,则可按业权比例申请。假设陈先生及太太联名持有自住居所,每人各占50%业权,根据税务局规定,不论按揭供款是否只由一人负担,陈先生和太太各自均获5万元的扣税额。倘若夫妇其中一方,例如陈先生收入较低、用不尽5万元扣税额,他们可选择合并评税,以便将陈先生剩余的免税额或扣税额转拨予太太。

另一方面,若陈先生和太太名下各拥有一所物业,亦不等于两人皆有10万元供楼扣税额。因这项扣税额仅限于自住楼可享有,而夫妇会被视为只有一个共同住所,故只有其中一个物业按息可申请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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