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布「私立学校名册」条件 要求3范畴达标
发布时间:17:26 2026-04-14 HKT
继年初推出《私立学校实务守则》后,教育局昨公布加入「私立学校名册」的具体条件,要求私校须在三大范畴达标,包括在注册后运作至少两年,财政上不能「资不抵债」;如就读学生总数未达100人,校方须书面陈述。副秘书长李碧茜网上撰文指,「私校名册」推动私立教育迈向更高水平,赢得家长与社会信赖。
教育局昨发出通告,交代「私校名册」申请程序、审核机制等详情,有意加入名册的私校须在「符合相关规定」、「学校管治」及「保障主要持份者权益」三个关键项目达到一定水平。在财政方面,私校须申报过去两个年度的财政状况,并没有「负净值」,即「资不抵债」情况;亦须申报有否拖欠租金、薪金等情况。私校的总取录学生人数须达「令人满意」水平,校方须申报是否达到至少100人就读,否则须书面陈述。
首批5月18日前提申请
当局强调,如经核实有不符情况,可能取消私校的表列资格,而当局在审核来年「私校名册」时,亦可要求表列学校提交资料或证明,确认其持续符合加入条件,如校方未能提供,或经证实违反《教育条例》、《教育规例》、《私校实务守则》等指引,当局将视情况审议,甚至取消表列学校的资格。
首批加入「私校名册」的学校,须在下月18日之前提交申请。副秘书长李碧茜昨网上撰文指,「私校名册」透过清晰的标准与自愿参与的机制,审慎平衡「规范」与「自主」,增加公众对合规私校的了解,形容私校透过参与名册,有助在竞争中树立信誉,同时为家长提供清晰及可靠的参考依据,「让家长不再因资讯不足而难以选校」。
她亦提到,教育局已成立私立学校咨询委员会,非官方成员涵盖大专界、学界、法律界及家长代表。委员会上月已召开首次会议,接纳私校进入「私校名册」的具体要求。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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