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师:主租约若禁分租 三房客随时被逐
更新时间:03:00 2026-08-09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8-09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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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记者在小红书输入「暑假短租」及「短租」等关键字,页面即涌现数百条帖文,主要分两类,一是原租客提早离港或租约未满而放租单位,一是租客发帖征求一至两个月短租盘。有帖文标榜单位坐拥「豪华海景」,明言「最短5日起租,租满一周以上可小刀(议价),每周租金2000港元」。
暑假「租上租」虽能减轻学生负担,但暗藏风险。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香港的租约若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分租,法律上可视为默许转租。然而,他提醒必须采取谨慎自保措施。
首先,次承租人(俗称「三房客」)应主动要求查阅业主与二房东所签订的「主租约」,绝不能单信口头承诺。第二,「三房客」应查核土地注册核实业主身份,并核对租约中相关条款;若二房东拒绝提供文件,暗示交易存在暗涌。第三,必须严格确保转租期限完全落在主租约的有效期之内。
陆警告,若主租约写明禁分租,或只有口头协议,「三房客」租客身份将不获法律承认。一旦被业主揭发,随时会被驱逐,即使已缴纳租金亦难获保障。此外,若物业涉及按揭违规甚至遭银行收楼,私下短租者的居住权同样不受保障。
租期少于28天涉经营无牌宾馆
还有,短租行为可能触犯刑事法例。他表示,任何少于连续28天的出租均受《旅馆业条例》监管,出租人必须向民政事务总署申请「宾馆牌」。无牌经营短租,最高可面临罚款50万元及监禁3年,只要租期少于28天,同样涉及经营无牌宾馆。
同时,私下转租对「二房东」(原租客)风险同样巨大。由于租赁关系仅存于业主与原租客之间,若新租客在单位内引发火警、破坏设施甚至做非法活动,业主绝对有权向原租客追究及索偿。即使原租客与接手者有私下协议,若对方离港拒赔,追讨将极度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