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申保护令曝社署3大指控

更新时间:03:00 2026-08-08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8-08 HKT

  引发社会关注的「Save Lily」事件中的「非常父母」曾伟邦及关佩仙,早前因在家分娩诞下幼子Danny,被法院宣判3年保护令,社署遂安排Danny入住留宿幼儿中心接受照顾。「非常父母」认为社署限制父母探望及喂哺母乳,令Danny在院舍照顾下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上周五入禀高等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昨于高院进行非公开聆讯,两人在庭外透露社署指控他们连续3次在家分娩,没有产检又没有适时带孩子求医,构成疏忽照顾,重犯机会高,又指有关监护令事宜应向少年法庭提出申请,不应寻求人身保护令。法官欧阳桂如需时考虑双方陈词,将于9月底前颁布判词。  

是次非公开聆讯前后,曾伟邦在庭外向传媒公开案件核心争议。他指社署限制父母每周只可在社工监督下探望Danny仅两次,此安排极度不成比例及违反人权原则。他认为社署需提供证据证明父母对Danny有伤害,才可限制父母探望,但社署并没有根据国际标准向法庭申请「监管探视令」,又没有为Danny进行儿童最佳权益评估,更没有实地评估家属的实际照顾能力, 无法证明入住院舍是对Danny最好的安排。
限制每周只可探望两次
  他强调,三个月大的婴儿极度需要持续的家庭照顾,包括母乳哺育、频繁的肌肤接触及哭泣时的即时安抚,这些需求在住宿照顾机构中无法得到妥善满足,或更适合被寄养家庭或母婴之家照顾。惟社署没有正面回应,只称监护令颁发后已把Danny托付予保良局,保良局便有权决定照顾Danny的方式。
  曾伟邦重申本次法律申请的核心目的在于终止Danny目前的院舍照顾安排,让 Danny重返家庭生活。曾表明每月定期带Danny看儿科专科医生及进行检查,已足以证明Danny有足够的医疗照顾,而且Danny一直健健康康、肥肥白白,没有营养不良或身体损伤,希望法庭考虑他们毋须与Danny分开居住。
  他指以往Danny在家中时获得即时照顾,但他们观察到Danny在院舍照顾下,健康状况每况愈下,不仅显得不太活跃、不愿意做阻力运动,每次喂哺母乳后15分钟便入睡,甚至一看到家人便情绪激动、哭泣不止,令家属极度忧心长期院舍生活会对Danny身心发育造成负面影响。
社署:重犯机会高
  社署指控他们两人连续3次在家分娩,没有产检又没有适时带Danny就医,对医疗态度回避且不合作,已构成疏忽照顾,重犯机会高。社署另质疑他们滥用法律程序,强调有关监护令事宜应循少年法庭提出,不应寻求人身保护令,并向法庭申请讼费。
  曾指他们不敢评论他们胜算有多少,惟他们并不富裕,若他们败诉并需支付政府高昂讼费,他们也怕坦言这会构成沉重经济负担,或会成为阻碍他们进一步上诉的主要隐忧。他们强调绝不会要求公众捐款,只会动用自身资金,并重申在家分娩合法,身为医疗辅助队成员的曾伟邦拥有急救资格, 有能力应付紧急分娩。
  案件编号:HCAL 137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