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徒触电亡 总承办商等3公司全数罪成
发布时间:03:00 2026-07-29 HKT
38岁男电工学徒3年前在地盘触电身亡,总承办商等4间公司被票控「没有采取措施以防止发生电力危险」等32罪,其中一间分判商早前认罪。其余公司经审讯后,昨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裁定全数罪成,裁判官施祖尧押后判刑至9月17日。死者父亲庭外指满意裁决,但望能追究儿子的雇主,「系佢害死我𠮶仔,点解佢唔系被告呢?」。他又指失去爱儿的打击乃毁灭性,期盼判罚能有阻吓力,「真系唔好再有呢啲事发生」。
死者父:唔好再有呢啲事发生
被告依次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港华中国电力(香港)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去也有限公司和天扬工程有限公司。被告各面对8项传票罪,天扬早前认罪。去也有限公司承认一项「没设有及展示告示」传票罪,否认其余控罪;而另外2名被告则否认全数控罪。
施官分析指,中国电力于2022年承接科技园公司安装太阳能板工程,后申请转名为港华。证据显示科技园多次表示无同意申请,因此施官裁定中国电力案发时仍是承办商,而港华及去也为直接控制工程的承办商。
施官拒纳美明工程有限公司老板林伟健的证供,指林庭上供称他和死者均受雇于去也。然而林伟健案发后曾联络死者父亲,承认死者是雇员并且愿作赔偿,因此施官裁定死者是美明的雇员。
施官提及去也将涉案地盘项目下判予天扬,惟天扬仅有A级注册电业工程人员牌照,项目涉及的电力工程属B级,故天扬寻找美明协助。施官直言去也一方轻视工程的极大风险,以上判身份要求美明协助,而在林伟健指示下,毫无电工牌照的死者到仍然带电的二号仓房,处理电力工作终付出性命。
施官续指去也将工程下判两间公司,各自为政欠缺沟通,终导致只断了一号仓房的电,但死者去了带电的二号仓房并触电的情况。施官又言案发时电掣房无上锁或围封,「连最基本一个告示牌都无」。因此施官裁定去也无采取措拖以防止发生电力危险,而港华作为上判「完全无在工地留下足迹」,未有尽其监督责任,终裁定全数罪成。案件编号:STS4833-4864/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