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局落实北都「按实补价」 企业建厂最长租地21年

更新时间:03:00 2026-05-30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6-05-30 HKT

  发展局昨日公布,落实去年《施政报告》提及的「按实补价」及「较长期租约」,以推动北都产业发展。业界指做法具效率及弹性,让企业(生产者)按照实际需要,选择发展或租用物业,有利成本计算,从而推动企业「迈出第一步」,落脚北都。
助降低成本吸引企业落脚
  立法会地产及建造业议员黄浩明表示,「按实补价」提供两种方便,过往做法企业需要支付总楼面地价,现时则按实际需要,只支付总楼面6成地价,在10年内决定是否继续使用余下40%楼面,若不需要,相关土地将转移给其他有需要的企业,换言之,让企业不用率先就「用不着」楼面支付地价,开始时「用多少拿多少」,日后预留4成楼面,让他们扩充。
  他又说,某些企业不希望自行发展厂房,可选择租用,最初年期7年,然后有两次7年续约期,合共长达21年,让企业弹性租地方,不用支付起楼成本。
  高力国际香港研究部主管李婉茵表示,此先导计划有助吸引企业于北都落脚,有助降低开发及融资成本,不需要一次过投入全部资金,特别新发展区成熟期较长,第一期发展为整个项目6成,比例合适。
  发展局发言人指,「按实补价」先导计划,将容许首期6成楼面进行补地价,先导计划为期3年,将在6月1日起接受申请,适用于全港所有非住宅发展地契修订及换地申请,容许地段业权人分期发展,但项目首期发展总楼面面积,必须达到整个发展整体准许最高总楼面面积6成,并按建筑规约依期完成;补地价金额以首期发展总楼面面积,以地段业权人建议的「选定用途」,按十足市价计算。有关安排取替过去做法,评估补地价金额时不再「一刀切」。
下月接受申请  可先补地价6成
  项目首期发展落成后10年内,发展商决定是否透过地契修订,继续就余下部分发展,并缴付当时十足市值地价。土地业权一经卖散,众多业主日后就余下发展,较难达成共识,先导计划设立保障措施,在首期发展完成后10年内,整幅土地不得卖散,除非获地政总署批淮透过地契修订申请,以发展准许最高总楼面面积的余下部分。
至于较长期租约,总租期不超过21年,租户在首个租期(最长七年)届满后,享续期权,最多续租两次,每次最多七年,即最长租约「7+7+7」安排,长短会因应行业需要,续租时租金按市价可加可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