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莉莉突缺席作供大状透露患癌须化疗
发布时间:03:00 2026-05-28 HKT
其士集团创办人周亦卿2018年与世长辞,2015年遗嘱将名下1.89亿股股份全数交予五女周蕙蕙继承。长女周莉莉入禀控告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要求法庭裁定2015年遗嘱无效,应以2009年遗嘱作准。被告方陈词指,若法庭裁定2015年遗嘱有效,长女周莉莉、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3姐妹便会成为该遗产执行人,而三人共事或将加剧家族矛盾,法庭需衡量这是否符合整体利益。周莉莉昨原定出庭作供但因事缺席,法官遂押后案件今续。
原告为长女周莉莉(Lily),由资深大律师沙惜时代表;被告为五女周蕙蕙(Violet,艺人吴家乐的妻子)及六女周薇薇(Vi Vi),由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代表。
2009年遗嘱只有未签署副本
被告方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昨继续陈词指,根据周薇薇与律师的电邮纪录,周亦卿在2015年立遗嘱前已透露他欲立新遗嘱,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遂按父亲意思安排,强调2015年遗嘱是在周亦卿清醒且有精神行为能力时签署,遗嘱内容明确。即使周亦卿曾在2009年4月27日订立遗嘱,但2009年遗嘱只有未签署副本,可见周亦卿早已放弃2009年遗嘱,才决定立下最接近其意愿的2015年遗嘱,以取代2009年遗嘱。
余若海引述原告方坚称, 周亦卿生前一直欲成立信托来管理他在其士集团的全数股份共1.89亿股,但周氏家族不会因「其士信托」而受益,故认为2015年遗嘱把其士集团1.89亿股股份全数交由五女周蕙蕙继承,绝非周亦卿的意愿,亦认为周亦卿不会将所有股份赠予某一子女。
周亦卿的2015年遗嘱指定周亦卿妻子宫川美智子、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担任遗产执行人及受托人,宫川美智子放弃遗产执行人之位后,后备人选三女周惠苓(Lina)亦放弃成为遗产执行人。余若海指,若法庭裁定2015年遗嘱有效,原告及被告3姐妹便会成为遗产执行人,3人共事或将加剧家族矛盾,法庭亦需衡量这是否符合整体利益。
周莉莉昨原定出庭作供但因事缺席,法官欧阳浩荣质疑周莉莉为何前日亲身到庭旁听时,没有提早告知法庭她未能按计划如期出庭。
原告方代表大状、资深大律师沙惜时提到她需进行乳癌化疗,未能百分百肯定她今日可出庭作供。
案件编号:HCAP 22/2019

















